Categories: 准证

最近听说了一个关于PR说法,不知大家有没有听到这样的?

我听说:如果一个人结婚了,家里一方是新加坡公民了,另外一方renew pr的时候,不管之前是自己申请的pr还是dpr,现在一律变成dpr。。。
大家挺没听说过这样的说法?或者遇到这样的事情?


所有神奇的事情都是“听说”来的。。。


好像无论是renew还是刚刚申请pending中,只要和新加坡公民结婚就直接转去dpr.


没有啥影响啊???和现在取消q1,p2,p1,都叫ep一样。 关键是一样有的ep可以申请dp,有的ep不可以,有的ep可以申请父母,有的ep不可以。
dpr条件一样可能申请父母lsvp,pr条件不好一样不可以申请lsvp.
提高自身是关键。


听说暂时站不住脚,等文件


又是”听说”…


就算是真的,也无区别。。


世上本没有DPR,是这个神奇的论坛的坛友整出来的名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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