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有个问题想请教大家。
我是EP,我给婆婆申请了1个月的旅游签证来帮忙带孩子,昨天在网上延期了一个月,9月11号到期。请问还可以延期一个月相当于89天吗?
我在外面听到了2个说法,
1.pr的父母才可以申请89天
2.可以再延期一次,延到89天,但第2次延必须去见长官。
我想知道哪个是对的,哎,能多呆一个月就一个月吧,女儿快2岁了,但还是想大点再送去托儿所。
没有人知道吗:'(:'(:'(
你听到的两个说法都是针对PR/SC担保的直系亲属。。。不能申请LTVP的EP是完全不可以延期至89天的。。。
谢谢你的回复哈。
我同事在新加坡读的POLY,她说她当初拿学生准证,找人担保,她老妈呆了3个月。
有可能我们准证跟学生准证区别对待吧,:'(:'(
没办法的。1和2都是指PR
试着去陈情看看
如果是EP的话,不同的officer不一样了,有的会给90天,有的说就只能给60天
还这样哈,因人而异啊:'(
我办过两次,第一次华人officer很好说话,我找我朋友PR担保为我妈妈延期到90天,第二次找的是公民朋友,但是碰到的是一个印度人,无论给什么理由,都不答应。
一个小口子也不容易了
楼主请问下:你帮你婆婆申请签证是30天机票是不是也只能买30天是怎样吗还是可以买45天本来打算来45天
我没有买往返机票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