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的个人公寓房,合同签订租期一年,但是由于一些原因我要换到其他区域居住,还差4个月到期,请问可以提前退租么?
跟房东协商过,赔偿他一个月房租都不行,要求我必须缴满房租才可以离开,我要把余下的房租都交了还何必退租呢。
我找人续租也不行,怎么谈都不成,不知道怎么办了。请高人指点一下我该怎么办。房东的要求合理么?(合同上对提前
解约没有任何约定)我想通过正规的方式解决,不想一走了之。
只能按照合同走,租满再走人。 为什么当初提前解除合同没有写进合同里面? 没有约束,也不能说明你可以提前解除合同拿回押金喔。
租期是1年,你只能租满一年再走人。否则,就算你毁约。如果是房主自行解除合同就算他毁约。就算投诉到小额法庭或CASE机构,不能保证你可以打赢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