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妈是pr ,离婚了,孩子是公民,三岁半,因为要照顾孩子,所以只能做兼职的工,一个月薪水1000块以下,不知道可不可以联名跟政府租廉价屋子住吗
按照原则是不可以,因为租hdb需要21岁以上的新加坡人才可以租,但是你的情况可以问问hdb,找找议员appeal一下
几年前
两个PR就可以
现在
可以打电话咨询一下
可以的,与孩子连名,作为一个家庭申请。带上离婚文件,证明孩子在你名下,由你抚养即可。
三岁半可以上全天的托儿所,你收入低政府补贴挺多的,这样你也可以找个全职工作收入也多点,再自己申请公民就可以自己买房子
谢谢大家的热心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