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如下
夫妻2人都是pr
老公名下一套新加坡公寓 贷款人为老公一人
老婆名下一套伦敦flat 新加坡无房产 这套的贷款人为夫妻二人 从ocbc贷的新币贷款 月供2200左右
夫妻决定以一人老婆名义在新加坡买一套公寓
首付不是问题
但是问题来了:
老婆收入只有2700
名下已经有一套在贷款 再贷款不知道能不能贷多少了
所以非常想知道
在计算她贷款能力时 关于她伦敦的这套贷款 2200的月供 多少算是她的expense 毕竟她只是2个贷款人中的一个
这个问题确实复杂了点 期待高手之高高手解答 多谢
这个应该找个ocbc的mortgage specialist问问比较好。。。
关于贷款额度这个我特意问过银行,夫妻联名贷款,任何一方要再贷款的话,会把联名贷的款全额算在他头上,所以应该很难贷很多钱.
估计没有贷款的可能,TDSR贷款50w,工资要1w,还有您的每月不得有3000还贷。
了解 多谢各位解答 看来是没有什么贷款空间了
伦敦的房子没有收入的吗? 租金?
伦敦租金收入可以纳入计算吗?
这部分报税是在英国报税的 也可以吗?
谢谢
有些银行可以 具体问银行 先问问MAY BAN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