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个LTVP申请的案例,想跟大家分享一下,没什么目的。女方PR不到两年,基本工资不到3000,老公拿的DPR,每个月收入也不过3000,小孩一周岁,帮婆婆申请LTVP,ICA最后是批了,但是只给了6个月,即人性化又残酷
和我朋友情况一样。不会就是木木吧?heh
应该不是了
还好啦,一次就给了六个月,以前看过一个分享自己案例的上诉好几次,折腾了小一年,最后也是给了六个月
我朋友倒没怎么折腾,六个月之后就该折腾了
等你变成公民后,就都不是问题啦。加油
算是挺人性化的啦,我之前去办理LTVP的时候,Officer还跟我说现在新加坡人的孩子都没有老人帮忙带,都是两公婆自己想办法送childcare或者请女佣什么得,以帮助看孩子的名义而申请LTVP已经不是很好的借口了,以后LTVP会越来越难,要求越来越高。
我是公民,在帮妈妈申请,收到AIP了,但是不知道会批几年,不会也给半年吧?
为什么新加坡的老人不帮忙带孩子?是他们不想带?那要是外国夫妇的父母愿意帮忙带孩子,ICA应该要批啊,找女佣也很麻烦的
公民父母的LTVP 一般都是5年,外国夫妇的父母肯定要控制了,不然人太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