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就要递交PR的申请表格了,但老板是一个很顽固的新加坡老头,不愿意帮忙签Annex A to Form 4A,说是他签了就是已公司的名义帮忙申请的,我给他看了很清楚,conditions上面写着,老板的签字并不代表的公司sponsor申请。但他就是不愿意。这样我该怎么办啊?会不会影响申请啊?求大神指点!
没事儿的,自己写信解释一下就好。
我们公司半年前新招了个SP的,来工作半年后和新加坡人结婚,然后现在申请到了PR,辞职了。
这种拿了PR就跑路的,真的毁声誉啊!
有很多公司很苛刻拿准证的,所以人家拿到pr就走啦,毕竟工作准证进来很多薪水和福利都受限~
公司实在不愿意帮忙填写表格也没事
叫公司开一封在职证明,就写什么时候进公司的,薪水多少,什么职位就可以了
同意sunny~申请PR不就是为了找到更好的工作或者在现公司有更好的福利吗 如果公司各方面薪水福利都跟不上那还谁还会待着啊。。与其说是这些拿了PR就走人的影响声誉 不如说这些公司其实也是在利用别人非PR的身份减少自己各方面开支 没得利用了就觉得别人不厚道。。一家之言随便说说嘿嘿~
还真是,我以前公司就是,poly毕业拿准证给1200,谁拿到pr不走啊~
sp签合约的时候一定有合同的。她走的时候没有赔钱吗?有赔钱的话那是正常
豆包妈妈 如果公司填了表格 就不需要再交一封在职证明信了 对吗
不错。而且这个不是必须,ICA的要求里面明讲的
如果连在职信和薪水证明都不肯签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