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tegories: 投资理财

关于有限公司破产的责任问题

是不是这样呢?高大上的专业人士请发言……

呵呵


郑姐,你这帖的中心思想是什么?想要表达个什么东西?


突然间,我觉得郑姐特别伟大。。。。

让我想到一首刘家昌写的歌

献给你

大家好好欣赏。一定要听完哦


帖子里已经说了啊
有限公司的有限责任,只对单纯投资性股东有效, 对经营者,决策者,不会因为股东身份而责任有限
公司法规,破产法轨,破产条例, 规定了经营者的责任范围, 避免以有限责任公司为幌子,任意攫取利益,逃避责任.

同时也想更正一下引用原帖中的矛盾和不准确之处
做人,做生意,需要有责任感, 个人颜面也好, 社会责任也罢, 逃避责任, 硬拗是天朝极坏的文化之一.

谢谢关注.


郑姐应该没好好听完吧。听下去你就会感觉到我感到的感触。


本帖只能证明你的会计知识比法律好。

其他我就不说什么了,费口水。 威版比较有空。。。


另外我发觉郑姐的地理也不是很好的。


是吗,没怎么注意。

造谣倒是不错。

刚才给中海油朋友打电话问你们老板被抓了? 差点没把人家唬死。 俺说海外网报道的,把本帖链接就传过去了。 lz要小心啊


中海油是Chian Oil吗? 如果是的话那个头是有坐3年左右的牢的。


这点我有印象,辽宁和青岛傻傻分不清。。


这里就是一个酸地方

扯得越远越好

我读书少, 就是这样的,

哈哈哈


读书少是这样的哦! 你不知道吗?
还自以为正确!


总之了, 我是觉得这个网的网民,实在是太有才
姐真是迷上这里了.
都是高大上啊
怎能叫人不…..


这首歌合适现在的你


是的,是个酸溜溜的地方,不过也比辽宁扯到青岛,好太多了。


本版有点常识的人都能证明,你再坳,也不会变直。

http://bbs.sgcn.com/thread-15583749-1-1.html

大家来重温这个经典好贴


不高大上,郑姐也不会混这里。


因为你长得不帅


我无话可说!, 个个太有才!


中海油是CNOOC, 中联油是China Oil


亲们  我有问题向大家咨询 望贴有 帮忙 我在2008年注册了一家有限公司 当时是拿着EP。director 用的是自己的EP 证件号 。但是 之后离开新加坡,准证也到期 被cancelled.公司一直都有在  处于live状态。 现在想要重新开始运营此公司 。但是我没有新加坡的准证 。请问这种情况 这公司属于怎样一种状态呢?需要再找个新加坡人来加入我公司吗?因为我几年没有来新加坡 EP也被cancelled就相当于没有 SINGPASS.这样 我的公司想要聘请外国人应该怎么做呢?


这个要看你公司的性质和规模吧
所谓的live,应该是指在注册当局的状态, 这是因为坡县自由经济体的原因, 条条框框比较少, 没有年审, 年报, 对吗?–其实你应该做成休眠的
如果你的公司一直在运行中, 你的问题就不成问题了.如果没有营运, 那么过去也没有做年审, 问问当局这种怎么做,
如果公司规模足够大, 可以帮你申请准证的. 你也可以转让或委托给其他人

不了解, 请专业人士回答!


道听途说, 三人成虎…….

渔民不食鱼也, 何故?


你应该是说、三人行、必有我师吧


诚信是做生意的基础,没有诚信,做生意的成本就很高了。例如,没有诚信,大家都要预付了,整个付款过程就非常复杂了,还需要提防对方欺骗,成本很高。


首先,这类问题在这里讨论除了提升逼格之外我也是呵呵了。正常老板遇到这种不是问公司的counsel(若有)就是咨询law firm的律师。我也做法律的,但是这种问题我也是要去AGC上查下法条的,不必说不做法律这块的人了。
关于破产这块解答,WAY版说得很正确,这里再复制一下:

QUOTE
“关公司一般有三种途径:注销(strike off),股东清盘(members’ voluntary liquidation),债权人清盘(creditors’ voluntary liquidation).

你公司的情况,注销是不可以的。注销要无欠债的情况才可以。
股东清盘? 注意了,股东清盘是股东要承诺要负担公司的债务。所以,如果你不想还债务,千万不要申请股东清盘。本来股东是没有义务承担公司的债务的。但股东主动提出清盘的话,就等于说主动扛下公司的债务了。

剩下的就是债权人清盘了。债主可以去法庭告欠钱的企业,如果法庭判断债务成立,而企业没有支付,那么债主可以申请让企业清盘。那么作为欠钱的企业的老板(股东),怎么办呢?很简单,让债主去告。告了更好。
作为公司负责人,老板的态度要积极的配合债主,但是,老板个人不需要付钱填公司的债”。

他说的重要部分我用红字标出来了。

很多人对老板的概念不是很清楚,这里解释一下。公司有shareholders,有directors,shareholder是公司股份的持有者,是owner。director是公司的决策者,manager。owner和manager可以是一个人,也可以是不同人,但是都是公司的MEMBER。Pte Ltd中仅以公司100%股份为liability,律师这种PARTNERSHIP才是无限责任。有兴趣的可以看看ACRA上的解释:https://www.acra.gov.sg/componen … ic.aspx?Pageid=1776  有一句话“Members not personally liable for debts and losses of company”,可以对比WAY版回复里面的红字。关于OFFICER的责任,有兴趣的可以看chapter 50的157条。

另外关于经营不善和做错决策造成破产,这个本来就是很主观很宽泛的概念。至于经营不善做错决策坐牢这种的,please educate me which Act stipluates that. 可以看下我天朝公司法倒数第二章,如果抽逃出资等减资也算经营不善做错决策的话。新加坡的股东和经营者责任-抽逃出资insider trading等,有兴趣的可以看下chapter50的78条河157条,包括你有兴趣的creditor protection。法律上这个只是tort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变成offend……好吧也许我天朝CCAV毒害太深了,经营者要有道德。虽然我很想认同这个的观点,但是事实上法律人眼中只有有责或无责之分,不信你随便问一下你身边新加坡做法律的朋友。

另外关于公司三角债的问题,以前雪狼湖的一位朋友咨询过我,这里再写一次:A欠B钱,B欠C钱,B不能因为A不还他钱就不还C钱,不过C在这种情况下可以要求代位求偿A。

另外关于赖账之类的,实践中证明责任新加坡操作起来不比天朝容易,这里不说了。
总而言之这类问题根本没有“普及加讨论”的必要,这是律师的工作。大家都会了,律师charge谁去?


问MOM和ACRA,不过ACRA的helpdesk有时很坑 不要全信他们的话


专业人士肯定不坑?  r u sure?


blog

Share
Published by
blog

Recent Posts

中国全面禁止虚拟货币

炒币者极度深寒:不止凉了,还冻…

4年 ago

如果在六个月投资赚取超过1%的利息

银行每个月都打电话,问我借不借…

4年 ago

想买住院保险……

如题, 29岁SC. 你好,我…

4年 ag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