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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为购房与陌生男子假结婚 摊上60万债务

为规避上海二套房政策,急于买房的外地人小玉在中介建议下,与陌生男子林某“假结婚”,并打算购到房产后立即登记离婚。谁知,此后林某竟多次推脱,索要钱款,最后甚至完全失联。小玉不仅办不了离婚手续,还差点要为曾是盗窃犯的林某偿还60万元债务。无奈之下,小玉诉讼至法院。近日,崇明法院作出判决,准予二人离婚。

  2013年12月,小玉由“前夫”小东陪同,前往民政局跟林某登记结婚。“都是我老公小东跟他联系的。整个事情中,我总共只见了林某两三次。实际上我们没有夫妻事实,双方也没有感情……我们是为了买房子假结婚。”小玉后来承认。

  原来,小玉和小东是大学同学,2007年4月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两人大学毕业后辗转来沪工作,并在本市购买了两套小户型房屋。随着孩子的长大,两人为改善家庭住房环境想要购置一套大房子。

  通过房屋租赁公司中介人员许某的介绍,二人很快找到了心仪的房子,不料遇到了限购的烦恼。此时,许某建议,自己认识另一中介乐某,可通过“假离婚”、“假结婚”方式帮客户购置房屋。

  急于购房的二人同意了这一方案,并经乐某牵线,认识了沪籍男子林某。双方签署书面协议确定“假结婚”后的财产归属,并口头约定支付林某3万元“好处费”,且购房成功后林某和小玉立即登记离婚。

  2013年10月,小玉与小东登记离婚。两个月后,小玉与林某登记结婚。去年5月,小玉正式签订购房合同。期间,小玉和小东共同生活在一起。然而,小玉还未来得及享受购房的喜悦,就陷入“假结婚”带来的噩梦之中。原本约定购房后就离婚,但林某借口“人在外地无法回来”,并多次以生病等为由向小玉索要钱财。小玉按其要求支付数万元费用后,林某依旧没有露面。

  就在小玉为离不了婚而一筹莫展之际,另一件让她感到如同晴天霹雳的事情发生了——她新购置的房产和银行账号竟被法院查封和冻结。原来,2014年5月,林某以结婚购房为由向他人借款,并称“其妻小玉到老家凑钱去了,很快就可以还上”,最终却未能如期还款。债权人起诉后,经法院调解,林某承诺按期还款60万元但未履行,故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之后还申请将小玉追加为被执行人。

  所幸,小玉及时向法院申请执行异议。法院在组织听证后裁定,解除对小玉名下房屋的查封及其名下银行账户的冻结。“结婚前,我对林某的工作单位、生活经历、家庭父母等各方面情况完全不了解,到现在我也依然不清楚,我的个人情况也没有告诉过他……”后来,小玉才知道,她这个法律关系上的老公不仅甩下60万元债务让自己埋单,而且还是一名曾因盗窃电脑被判处刑罚的盗窃犯。

  2014年9月,小玉决定不再苦等林某露面,一纸诉状交至崇明法院,认为自己是为了购房才跟林某结婚,两人没有感情基础,婚后也未共同生活,故请求解除双方婚姻关系。经法院传唤,林某未到庭参加诉讼。(当事人为化名)

  问:小玉起诉离婚为何获得法院支持?

  答:婚姻关系的维系以夫妻感情为基础。小玉和林某虽系自主婚姻,但婚前缺乏了解,婚后亦未共同生活,在经济和生活上均无任何往来,亦互不尽夫妻义务。现小玉坚持离婚,应视为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可予以支持。

  需要提醒的是,作假有风险,婚姻需谨慎。“假结婚”仅是就结婚动机而言,从法律上看就是“真结婚”,必须承担法律规定的婚姻关系中的一切义务,如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等。因此,“假结婚”存在法律风险,极有可能弄巧成拙,导致人财两空。


神经病,为了一套破房子,拿婚姻当儿戏。


楼上说的太对了。


也只有天朝人民才会想出这种办法。


这事如果发生在新加坡,政府还会追究双方串谋欺骗政府的责任的。
中国政府不追究的?


听说在新加坡还有假结婚拿PR的。中国人聪明是公认的。没有做不到的只有想不到的。


这个我就不明白了,新加坡这个地方,又不是美加澳,本土公民都没啥福利,底层劳动者收入又低,这样的话,拿到pr,生活质量没啥改变呀


你没有中国中下层的经验的确比较难理解的。中国目前只是基本解决温饱问题而已,在温饱问题附近的屌丝多了去了。他们的想法和感受你不太了解。


朋友我真心再问你一次,你在新加坡多久了?

在新加坡拿没拿PR是道门槛,门槛内外差很多,这你不知道?


有个几年了,和资深前辈不能比,但也不是对新加坡一无所知的。
我知道pr是道门槛,也非常同意007说的身份就是钱。但是我的意思是,对有一定学历,能够有个还不错收入的人,pr意义很大,这涉及就业,置业,子女教育等等一系列问题,身份大过天。
但是都到了骗婚地步的人,我觉得基本就是没有学历,只能做点最底层工作的人,月薪不超过1500那种的。这种收入,去掉房租吃饭,能剩几个钱,买房置业根本不现实。拿到pr在这里用处何在呢?继续在这里当穷人?而这样的收入,还不如在国内混着,收入直接相比可能稍低,但是消费也低呀。


骗婚的基本没学历,这句话不敢苟同,国内消费低,这句话也不敢苟同。


你的看法有个错误的前提:你认为那些人回去国内会比较好。

告诉你,很多人就是在国内过不下去才勉强留在新加坡的。你以为他们在国内如果过的好日子,还会拼命想办法留在国外?


假结婚买房, 在天朝很多(近亲都有), 坡县也不少, 这个不在法律管辖范围之内, 只要没有重婚, 结婚证是真的, 就是合法的.

去新加坡吧, 就有的本地人假结婚买房, 结果亏了一大笔, 但法律上完全没问题,

普及法律知识, 财经知识, 看来很重要, 光靠脑袋聪明, 凭感觉总是会错


假结婚在新加坡不会被追究?

无知者无畏。看报道吧:

新加坡26日电,新加坡因假结婚而被定罪的人数在去年激增,比前年增加2倍多。新加坡严惩假结婚,2012年底实行新法律,加重对假结婚的惩罚。

根据新加坡移民与关卡局提供给《海峡时报》的数据,去年被查获涉及假结婚案件而定罪的罪犯共284人,是2012年89人的3倍多。

大部分的假结婚案件是外国女性企图久留新加坡,寻找按摩店或卡拉OK店的工作,这些女性多数来自中国大陆、越南或印度。

对这些女性来说,结婚时的“我愿意”代表的其实是“我愿意在新加坡生活”,对假婚姻中的男性,“我愿意”代表的是“我愿意多赚点钱”。通常这类婚姻会透过中间人安排,抽取佣金,假新郎可获得数千新币的报酬。

例如去年情人节,新加坡人陈姓男子和来自中国大陆的黄姓女子当天见面就马上结婚,中间人苏姓男子向黄姓女子索取8000新币做为代价,陈姓男子分得2000新币。

陈姓男子与黄姓女子5个月后被查获是假结婚,各被判6个月有期徒刑,居中仲介的苏姓男子被判刑8个月。

为了加重对假结婚的惩罚,2012年12月19日前假结婚的罪犯,最高会被罚4000新币,有期徒刑1年,新的法律规定,2012年12月19日后假结婚的罪犯,最高可罚1万新币,有期徒刑10年。(中央社)


国内过不下去才勉强留在新加坡,这个就真心不能理解了。能举个例子吗?


骗婚的基本没啥学历,这个我们要从统计学来看,不能看个例。否则,邓文迪这种的,也不能算没学历,相反,学历比这里大多数人还要高大上呢。


一个新加坡假结婚的例子

http://tieba.baidu.com/p/3081719275?pn=1

其中的女方, 目前在ROM有2次结婚记录(不是重婚哦)
分别是2011年和2014年, 2011年的就是和贴中的男生结婚买房


这个很难办, 除非双方承认, 而承认的都是……. 财物的交换, 不能成为证据的, 因为真结婚也有财物的交换啊,


双方承认,这基本就是撕逼了吧,属于杀敌一千自损八百了。不到万不得已,不会走到这一步的。


骗婚的基本没啥学历这个统计数字哪里看到的啊?


对于没文化的下层人士, 威逼一下就垮了啊…. 不像美国还要问细节, 这里不少’假婚”的, 其实是真婚–有实质xin关系的.
报道只是为了舆论阻嚇而已

我举得例子,是木有xin关系的真的假结婚, 人家还申请到屋子,后来申请到婚姻无效,女的很快就和其他人结婚了, 男的还是做生意, 除了房子收回的损失, 木有其他惩罚

我见过法庭文件


很多例子的。例如黄娜的母亲,好像是福建人,几次偷渡来新加坡,被遣送回国,然后烫掉指纹,成功又到新加坡工作了。
她们可以在新加坡找到工作的,例如晚班抄福建面什么的,她们有门路的。
后来黄娜被马来西亚的一个年轻人霸占后灭了,新加坡人捐钱给她妈妈,回国了。
如果她可以 有PR就不需要偷渡了,很舒服了。


反正中国离婚方便简单,很多假结婚的。


这个只能说明她想来新加坡,不代表在中国就混不下去了吧。
而且烫掉指纹为什么可以再次进来?


这个案子说明了来新加坡的利益要远远高过她烫掉指纹,她才会这么做,这可是不可能烫自己指纹的人无法想像的,哎!


你对中国人民很不了解,你几岁离开中国的啊?看看这个吧你可以想象吗?

60岁以上农民工,除了“多吃肉”,还得染发
重庆开县劳务办主任袁万祥说,随着全国多个省市开始禁止(或从严执行)60岁以上农民工上一线作业,部分“超龄”(男,60岁以上;女,55岁以上)农民工被迫返乡作业,在工地上“打游击”。不过,各地“严禁60岁以上农民工一线作业”的法规,并没有完全阻挡这群老年人继续打工赚钱的脚步。澎湃新闻采访的16名“超龄”农民工中,有的持假身份证得以留在工地,有的走进理发室将白发染黑,有的用体力与勤恳的工作态度征服了包工头,包工头主动协助应对劳动监察部门的检查……李家海手下有一名陈姓农民工,今年已76岁,属五保户,在建筑工地干“破桩头”的活。他告诉澎湃新闻,这名超龄农民工年岁虽大,但身体好,比一些年轻人还能干,每月能挣六千元左右;但总担心被查,每遇劳动部门检查,他都会找理由拒绝出示身份证。


身体状况真不能以年龄一刀切。我二舅干建筑小工一直到75岁(无经济压力,纯粹个人勤快),停是因他觉得该停下享福了。做时是工头最喜欢的小工:老头推着装满沙的小车都带小跑的(原话)。我爸现在70多了,力气不比我老公小,饭量可以赶我老公仨,还在从事体力劳动,不愿意停。

话说新加坡本地人的身体素质好像都不太好,60左右的男的看起来都很老了。本地规定从中国引进建筑外劳年龄不能超过50,其实50岁在中国还是很力壮的。


我姨姥姥(还活着),90岁时一天可以锄1亩地,被问是否累时,回:不算累,睡一觉就歇过来了。。。


世界被出国花钱的国人蒙蔽了双眼,以为个个都很富有,没有看到基尼系数,而且尽然国人自己也晕晕乎乎了,呵呵。


不过这包工头也的确胆子够大的,60岁以上的工人也敢请,这要是发生点啥,岂不是吃不了兜着走了。


请个老工人都搞不定的话就没有三聚氰胺牛奶了就没有地沟油了,


我只知道有不少陪读妈妈在这边找老安哥出钱养着的,之前在新加坡的老区住了好几年,碰到好几例,还有一个陪读妈妈儿子读poly拿不到陪读签证然后找个老安哥假结婚,自己在天安门那边“上夜班”,也不知道她的儿子知不知道,个人只是觉得这样真的值得吗?自己没有能力送孩子在这边,非得要靠自己这么大年纪还卖身,实在不能理解


人家的各种心酸,外人怎能理解,如何知道?


西方人觉得这样做是不值得的,中国人就不一样了,很多人都会去做这样的事情,为了孩子。价值观不同的。


去ica网上看数据,去年被查出来假结婚170例,每年基本200例上下。


孩子成长其实最需要的是一个稳定的环境,包括父母婚姻的稳定和居住场所,受教育场所的稳定。满足这个条件,就算是工人阶级的孩子都能相当的厉害。
而这些陪读妈妈,很明显不能给孩子创造这样的环境,孩子相当于在单亲家庭长大,还是一个乱糟糟的群居混居家庭环境,这不是为了孩子,这是害了孩子。


你在假设这些陪读妈妈在中国都有一个幸福的家吗?你怎么知道她们的老公不是谢霆锋这样的,甚至还不如呢?
如果她们的男人能够像你一样赚钱支持她们,她们还需要去卖身吗?当然不需要的,不是吗?
不要嫌弃妈妈们卖身的养育之恩。好吗?


话题越来越敏感? 俺就不说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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