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底婆婆来到新加坡,长期签证被拒后,只延期到89天。这样她6月底就要回中国了。
因为我7月初生孩子,希望她可以有办法继续留下来。
长期签证的上诉还在等结果。
最近帮她又申请了一次visa, 批准了,在五月底到七月底之间可以往返新加坡。
想问一下,如果她六月底在89天visit pass过期之前出国旅游,比如去巴淡岛,再回来新加坡,一般会重新给她多 多少天的 visit pass? 一周,14天还是一个月?
之后,是不是还可以帮她再申请一次89天的延期呢?
多谢!!!!!
理论上是一个月,不可以延期。
批多少天要看官员的,但不可以再延期!
89天的你要离境3〜4个月,LTVP要离境6个月
同意,看心情了
谢谢大家的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