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组屋,明天是21天最后一天,要exciese option了,但突然发现了一些严重问题,想放弃。麻烦的是,银行贷款的letter of offer已经签了,但里面的律师信息还没写上,因为还没找好。签在上面的日期也比实际日期早了四五天,因为银行给我的LETTER OF OFFER的比较早,本应在7天内我需要签的,但我之前一直不在新加坡,回来才签的,所以签了早的日期。
这种情况下,我放弃购买组屋,银行需要罚我款吗?
应该是交罚款1.5%,为什么不跟banker确认呢?
贷款额的
你签了当然应该就要交违约金。。。
打给banker看看有什么办法吧。。。
对啊,贷款额的1.5%,挺多钱的。哎。跟banker再商量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