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听到老公的同事的一个例子(马来西亚人)本来是女方带孩子申请公民,批了 ,批准信要求没有申请的男方(PR)也一起convert。 有没有人有类似的经历呢?
[size=13.3333330154419px]如果这样,那些只想1方申请公民的家庭有点小怕?
听说的不足为信,ICA不会强迫PR入公民的,如果他们想让男方也会在批准之前要求,但是最多只是建议,大不了最后不批准女方和孩子,不可能已经批准了再要求的
那些政府求着你们申请pr/sc的人醒醒吧,这是白天啊
早期有可能,现在不存在了。政府一年只批准20000左右的公民。怎么样也轮不到政府自己来要求吧。不过对于马来西亚的家庭,我个人保留看法。
本版一向不信“听说”来的内容。。。除非有图有真相。。。把ICA的信件发个样本看看呗;P。。。
这么一说我突然想起那个“听说”做装修工人的朋友收到PR邀请函的帖子。。。我得去顶下那个帖子。。。
纠正一下,是10年的装修工人收到邀请信。
好事啊!
否则,不让你申请,你不是更没脾气了?:)
现在不用申请,不用排队就有了。要我立马举手。
马国也可能,但咱不奢求
又是:听说
进来听说一下
我很确定,如果一家3口PR,两个人去申请SC,在柜台就应该被要求一家必须一起申请。也有交完申请表这关过了很多个月,ICA又叫去面试说必须要把第三个成员补进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