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tegories: 投资理财

问一个房产所有权的问题,谢谢大家!

我是新公民,丈夫是SPR,我们打算买一间HDB,但是丈夫不愿意出一分钱首付,全部首付要由我一个女人来出,这里发贴不怕大家指责,实属无奈出于对自己和孩子的保护。

我想问如果买房首付全由我来出,那我作为owner,丈夫作为occupier,前面铜牌大哥指出,只有owner能还贷款,没有问题我自己还。现在想问的是,假如有不好的一天需要卖房,卖房所得是归我,还是仍旧归两方平分?这个问题我应该请教律师还是HDB?谢谢!


lz 家是齐心协力才能是家,男人负担起家庭责无旁贷、你要问的问题我不懂,你老公为什么要你付全款,他袖手旁观?你在购买房子就设想好了有一天分开,感觉不妥。你要保留所有你出资的材料,所有你月供的材料,万一走到分道扬镳那一天,这些材料再去做一个公证,以备后患,其他也想不出好点子。


你可以一个人出首付,也可以一个人供房款,你新公民还可以一个人买房子,,,,,那么,要他来干嘛的?
你买的房子,他不出钱,那么他住哪里?叫他出去租房间住。


对于离婚以后,房产的分配问题,新加坡不是谁出的钱就归谁。因为比如其他很多家庭是老公养家养房子,老婆家庭主妇带孩子。离婚的时候,老婆也会分到房款的。因为法官大人说,家务活、带孩子,也是为家庭做了贡献。
如果你老公也做了家庭活,也对家有贡献,比如为你驾车接送了你上下班,带了孩子,洗了衣服,帮你烫过衣服。

任何事,防患于未然,是对的,是应该的。。你能发这个帖子,在这里问,说明你还没那么傻。


看来又是一个AA制的家庭啊…呵呵。看来对婚姻还是没太大信心啊


这不是AA。AA是男女都出钱,一人一半。
本帖是女方一人供。


鼠版误会了,我的意思是,这是个AA制家庭,分清楚你的钱我的钱… …

当然我个人觉得这个男方真是有点^&*$%^#&$^


如果是法律上结婚是夫妻关系不可以一个人买房的。要不sc都买二套了


lz优势在于她是sc,老公pr,新加坡法律保护妇女。做一个Public notary 应该是很好的保护。

应该去咨询律师。


鼠版,不能说他一无是处,他的平日薪水可以支持家庭开销的一半,但是房子大头钱,他就无能为力了,我婚前眼拙,从来没想过一个人会没有存款,外表看不出来。为了孩子,他是孩子的爸爸,他住着我买的房子,我没意见,只是不甘心自己辛辛苦苦的付出会有一天打了水漂,人财两失,我要为自己,为孩子独立坚强。


我先生没有存款,日常工资只够家庭日常开销的一半,对于买房子大事,出不了力,你让女方怎么办?


谢谢,您的建议很好,假如最后他真的拿不出些首付钱,只能亲兄弟明算帐了,我只能无奈地苦笑一下。


楼主你是怎么会看上这个“男人”的?


不算AA制的家庭,但是对婚姻没有太大信心倒是真的,不能说没有信心,真的还需要时间的见证,只要不出大的问题,楼主不会抛弃丈夫,但有一天楼主人老珠黄,没有赚钱能力的时候,丈夫会不会背叛家庭,实属未知,不求男人承担全部经济义务,只求能平等分摊一半经济责任,但是我丈夫无存款,他家里也出不了力,楼主在婚前视钱财如粪土,从来不拿背景作为找对象的标准,盲目凭感觉不理性,是所有婚前女性找对象的反面教材。婚后到了关键时刻,终发觉夫家没钱真的是顶不起半边天,我的心要累死了,还敢不为未知的未来多考虑一点吗?这就是楼主无奈来些发贴寻求解疑的初衷。


理解你的苦衷,但这样会很伤感情,以后的婚姻会很痛苦。建议LZ收留材料和做公证,最好私下里做,不要让老公知道。婚姻的维系,感情很重要。


你都说了他没有存款 那你要他怎么出首付呢 大不了让他跟你一起还贷款吧 你不是也说他在负担生活一部分了吗 他也就那么大能力了


楼主老公是本地人?


他不出钱为啥买他的名,还没到35岁就和孩子联名好了。


楼主婚前太天真,婚前谈恋爱只看感觉,不考虑其他物质问题,因为楼主一路来学习工作都非常顺利,凭自己的工作和积攒,有一定积蓄,楼主天真地以为年纪相仿的经历差不多的人,不会差太多,只要两个人共同奋斗,什么都会有,婚前从来不问他赚多少钱,不问他家里具体什么情况,当然他都是挑好的说,不好的夫家情形婚后才知道。。。现在遇到买房大事,我要挑起男人般的责任,只是要为将来着想一些了。三哥让您见笑了。


如果买了房,还贷应该是两人一起还,生活费用也是两人一起承担吧。楼主的纠结是在首付上吧。既然楼主老公好意思要楼主独自出首付,那么楼主应该也不要客气的和楼主老公签一个首付是楼主一个人出的公证或协议。这样万一有事,楼主能拿回自己的全部首付,至于其他部分,一人一半,也是合理的,毕竟楼主老公还是会赚钱养家以及付一部分房贷吧。


有道理,你说得我思路变得清晰了。谢谢!那这样我就不纠结谁是owner,谁是occupier了,大家可以一起还房贷,共同owner也可以(这样可以吗?假如公证就保险了吗?另外,到哪公证呀?)。


公证或协议得找律师做了,你可以咨询一下律师,或者本版高手来回答。另外,房子最好还是共同owner吧,让你老公为家庭付出也心甘情愿一些。首付公证已经让人难受了,不要再增加裂痕了。


自己买自己还房贷,租给他。。。


楼主既然如此谨慎的想得到将来的保障,在做之前一定得去咨询下律师,出些钱咨询是有必要的,论坛上的议论根本不能保障你的将来。


不能共同owner,没出首付凭啥当owner,以后还的贷款就算是他的租金吧。
我倒是觉得你出首付还贷款,让你老公负担其他的生活开销,这样的话,万一以后发生啥事,首付以及还的贷款都是铁证如山的东西,而其他的生活开销就说不清道不明了。这样对你比较有利。


你这建议是不打算让楼主和她老公过下去了。楼主老公不能出首付是客观上没有存款出不了,而不是主观上有钱不愿意出。如果楼主老公除了不能付首付外,可以和其他人的老公一样正常养家,共同还贷,在解决了首付归属问题的情况下,为何不能享受正常的权利?楼主也并没有表示和老公过不下去的态度,只是在首付全由自己出这点上有些纠结罢了。


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和上市公司一样,出了钱的才是老板才是董事会成员,否则就是打工仔。具体到房子,如果没有出首付,就相当于没有在房子上拥有产权,接下来的月供,最多算是租金而已。
而且我很好奇,楼主老公多少岁了,月收入多少,为啥没有存款,钱都去哪里了?


夫妻结婚后买房,如果以后万一分了,owner和occupier应该是相同地位吧?除非在买房时就已经说明夫妻双方在这个房子所占的比例。我记得办理手续时有房子分配比例的表格必须要填写的


有道理。

LZ心里还是希望婚姻继续下去吧,在婚姻里,感情和金钱很难分的很清,有时候表面在金钱上吃了一些亏,但换回老公的感情,和一个幸福的家,也是值得了。当LZ老公慢慢长大成熟明事理后,会感激你的。


三哥太理性了。婚姻中,太理性会伤感情的。:)


谢谢大家,大家的讨论都很在情理之中,首付办公证的事很可能不能付诸实践,我估计凭他的气度会气炸的,我也没有更好的办法,走一步看一步吧。谢谢大家!


我也不知道他为啥没有存款,本来收入就低,SP(我没有诋毁SP的意思啊)的水平,收入低也就罢了,也不知道攒钱,有钱就花掉,把自己包装得那么精美,身上衣服动辄几百新币一件,他婚前的衣服鞋子数量绝对有我的十倍以上!好像是宿命,勤俭克已型一定会嫁/娶个挥霍无度型,另外的钱可能就孝敬爸妈了,可是他家还是很穷啊,我家以前也穷,可是工作以后,家里靠我,生活条件已经发生了质的改善,我不知道他孝敬爸妈的钱都干什么去了。。。迷一样的男纸,迷一样的家庭呢~~

不过,婚后他的生活作风确实产生了质的变化,收敛了99%,所以这场婚姻简直是对我的一场考验,是对我的道德良心与自我保护意识的敲打。


你又在混淆概念了。夫妻间的关系哪里能类比于雇主和雇员的关系?而且谁说没有出首付,就相当于没有在房子上拥有产权?在新加坡,正常家庭买HDB必须要有夫妻双方联名,即便一方不出一分钱,他或她的名字就是买房资格的一部分。雇主和雇员需要这样的关系吗?而且夫妻间的平等在于平等地为家庭付出,如果一方在某些方面付出多些,那么另一方就在另一方面多补偿,只要双方都满意,就能维持婚姻和幸福。这和公司的运作有很大不同。因此把夫妻买房和成立公司划等号也是胡乱对比。
本来首付应该是夫妻双方从共同财产里出的,但在本例里,楼主没有把她的存款算做共同财产,而楼主老公没有存款,因此只要楼主老公承认首付是楼主一人出的并签署协议,这个问题就解决了。但如果楼主非要在房子归属问题上和老公争,把老公看做是租房的房客或公司的雇员,那么楼主老公有什么必要非要租在这里?有什么必要为这个家做其他贡献?跳槽吧。

如果真的不想过了,那就别和老公共同买房了,离了和孩子联名买吧。但似乎楼主并不是这样打算的。所以你这建议是让楼主和她老公不继续过了。


不知道怎么说。表示一下同情。一家人通常不说2家话。相互扶持,相互容忍,才能过这一生。
实在心有不安又不想让对方难堪,
1)房子拥有的%可以不同–看你们怎么商量。
2)如果首付律师做公证走不通的话,首付时你开支票还,存底。
3)如果可能的话月付从你的个人户口里扣。

以上这些就足够了。

话说到这里写了这么多,我觉得我很小人,因为我自己绝对做不出以上的如何一步,除非要分开了。


他没想过首付让老婆一个人出会把老婆气炸吗?将心比心,他难道不能理解首付办公证的公平之处吗?


OMG,抱抱姐妹!那最后法院是怎么判的?你有材料证明首付是自己出的吗?真的就怕人到撕破脸的时候,人性就变了,这也是我担心的,谁能保证遇到人性考验的时候,自己遇到的那位就一定是谦谦君子?


一个是改变一个人不容易


1. 你不加他当owner而当occupier

钱是自己还,如果卖房子是回自己账户。但无论如何离婚还是要面临财产分割,无论是房子还是现金,只不过可能法律考虑的73,82还是91而已。这种情况也不需要记账了,整个房子到最后就是你的全款。当然我觉得这样会伤夫妻感情。

2. 你加他当owner

他没存款不付首付,可以,立个字据吧。但是作为PR,他工作一定是要缴CPF的,就用你们的CPF帐户还贷就行。这部分的钱是有据可查的,不需要特别做记录。要和他讨论生计问题,养一个孩子的开销远比养一个大人贵,如果他一个月攒不下来前,那就要告诉他必须每次领工资强制转一半入一个户口,只能花剩下的钱。说实话,你这种情况如果男人不改习惯,孩子都要跟着遭殃。

我还是倾向于2的。


说实话,我不觉得他可以改90%,能改30%就不错了。一个成年人基本定性了,怎么可能一下子全改掉。现在你觉得他改了很多,我觉得你那么好的条件,而且你们婚姻才开始,他比较收敛而已。对不起,有点伤人,但是是我的感觉。女怕嫁错郎啊,我多少同学因为不同的婚姻而冰火两重天啊


如果可以拿 HDB贷款的话HDB贷款,最高90%,要是没有COV,剩下的可以都用CPF给


谢谢实用的建议,我会考虑。想问下HDB贷款有什么弊端,我记得看过一个帖子,假如以后再买公寓还贷需要还完还是不能转名啥的记不住了。。哈,终于跟理财扯上关系了:)


金玉其外,败絮其中。,虚荣的物质男,一般责任感都不强。楼主保护自己和孩子的利益是对的。
你的老公是没钱拿不出,还以为他是有钱不出。这是有本质区别的。
你有能力就多出,房子还是要买。
首付你出的,房贷你还的,这就是供房的证据,以后如果离婚,房子多半还是属于你。
想开一点吧,爱一个人你的一切都是属于他的了。不会去计较的。除非不爱了。


结果呢?


看来法院是公正的,没有支持他分掉一半房产的诉讼请求。好险!


抱抱姐~~


多谢分享案例


抱抱楼主。婚姻不易,且行且珍惜。女人一定要保护好自己。周围太多这样例子,人财两空。去律师楼和建屋局咨询一下吧!


这个贴 对丈夫 不公平, 楼主抱怨 丈夫 不愿意 出首负, 事实上 是 丈夫 没钱 没办法 出.


这种说法是耍无赖。和欠别人钱不还,然后说不是不还钱,而是真的没有钱还的行为如出一辙。


楼主,买房是大事,如果万一将来真走不下去了要分房产给自己惹很多麻烦,还不如现在不要轻易出手。就先租着,你的钱不还在账户里放着吗,要买房也是随时的事儿,或许等多几年你老公的继续会有所增加呢,而且现在的房价还在下降通道……


生活的重担和照顾孩子的重担都让女人承担就公平吗


想知道楼主最后做了什么决定了?


天下之大无奇不有,竟然还有这样的男人,真是开了眼了


很久没有登录了,楼主买了HDB,自己出的首付,月供CPF自己还,男方occupier。就酱。


你这是结婚,不是做生意 找合伙人。算计这么清楚,你上海人吧?


楼上被上海人伤过?


楼主真棒!


觉得这个社会对男人和女人的要求不一样,LZ一个女人买楼养家不容易啊,抱抱LZ


婚姻不易,且行且珍惜。看腻了这话吗?认识2年,结婚超10年,终于熬到家庭领导地位,说这话很合适。即便现在来看,身边的还是那位没什么责任感没什么担当没什么上进没什么创劲的不成熟的家伙。所有原来的特质都还保留着。唯一改变的是他的态度,他终于认识到这个老婆娶得值得,所以肯说好话肯先低头肯疼老婆了。。。不容易啊。


也经历过母女俩在新生活让他寄点生活费他说我怎么有钱,而其实他可以想办法的。就在前两周搬家他看到下水道说这堵了,我说不会啊,水会流走,他说流那么慢就是堵了。然后就没有然后了。前两天自己捣鼓两下,掏一段脏东西出来现在就好了。可你能怎么办,日子还是继续过啊。。。现在是还好过多了呀。。他自我标榜不赌不嫖不啥的已经是世纪好男人了。


罗嗦这么多,还没到重点,想楼主还很年轻,一切都还顺利,想来也是善良之人。婚姻估计是你的考验吧。既然当初结婚了,总是有走在一切的理由,婚姻生活本就不美好,99%吧。凡事多沟通,既然有姐妹分享前车之鉴,法院还是公平的,那这刚开始也别做得太难堪,日子还是得继续过的。凡是一个态度吧,态度好很多事情就别计较了


楼主是个靠谱的好女人,结束了还来通知大家一声,祝幸福啊!

花了点时间,看了这么多回复,突然自信膨胀,胸口都装不下了,感觉自己又养家又带小孩,简直是绝世好男人啊!


楼主很厉害,一个人交首付还房贷。
说句题外话,这也就是在新加坡还行得通,毕竟HDB相比国内北上广深的房子便宜的不是一点半点。
贡献一个国内的例子,我国内有一个朋友结婚时女方家里可以出首付100万人民币。男方家里穷,上大学已经花光了家里所有的钱,实在拿不出首付。男方提出来,给女方写一张50万的借条,算是双方各出一半首付。婚后共同还贷。
这样相当于房产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如果几年以后离婚,有了这个借条,房产就很好分割了。


这事只能说搞了个半吊子。男方没有钱打个借条,想必也不会付什么利息,那么凭啥用这个白条来分享以后可能的房产增值收益?这不是空手套白狼吗。
房东和租客,差的不就是个首付吗,有那个首付,你今后出的那些钱就是月供,否则就是租金。严格说起来,这个打了借条的哥们,以后就算是参与供房,那出的钱也只是相当于租金而已,除非按照贷市场利率付利息,否则参与房产增值收益就名不正言不顺。
当然,这也是没办法的办法,要真是丁是丁卯是卯,这婚也没法结了。这相当于女方做了一个风险投资,赌的就是男方靠谱,如果不靠谱,那就损失大了。


有一点忘说了,按照北京现在的房价,两夫妻就算拿出100万的首付,月供也需要一个人的税后工资。全凭一个人出首付、还房贷,然后还有钱用于自己的日常生活,这样的人太少了。写借条的方法也只是没有办法的办法,最起码能体现男方的一点诚意。如果男方提出这种方案,女方还是不同意,觉得男方只是在付房租,那这两人之前是怎么走到谈婚论嫁这一步的?双方分享房价上涨的收益,这个不是男方一厢情愿的,而是离婚时法院就会这么判。男方的风险在于,万一房子跌去一半,离婚的时候首先这些年的月供都白还了,还欠女方一笔钱。
对任何一方来说最稳妥的办法都是婚前买房然后做财产公证签订婚前协议,但是能这么做的又有几个?
进入一桩婚姻看得不只是经济方面,还有后半生的幸福。其实婚姻比赌场的胜率高不了多少,如果任何一方不是全心全意为了双方共同的美好生活而奋斗,而是一开始或者中途某个时间点开始算计对方的话,另外一方是很难有防守和招架之力的,参考王宝强马蓉案还有婚后一方债务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无解举证难题。


我的观点是,跟先生多沟通。他愿意为你改变说明还不差。

这不单只是首付的问题,日后选屋,看房,装修,办手续,搬家等等一堆的事还在后面。

现在的首付就需要你考虑到以后离婚时的问题,那就说明时机还不对。你何不跟你先生商量定个目标,在租房一年或者两年,然后把日常开销全列出来,每天的花费全部记录,能砍得就砍了,在开个联名户口,一起建立个只能进不能出的购屋基金。如果能够顺利进行,对你们夫妻会有更多的帮助。

最后达到你们存款目标与否,相信你到时都能做出更正确的选择。

毕竟买屋是两个人的事情,是两个人共同的承诺。请楼主三思,别太勉强了。


这其实是两件事,一件是男方单纯的借款50w,另外一件是男女双方共同出资买房供房。如果男方这钱是婚前向和这个婚姻毫无关联的第三方借的,那这两件事就没有关联。以后有了万一,那就该怎么办怎么办。

但是这50w的来源是女方父母,也不知道借条是婚前还是婚后,借条是否约定了利息和还款日期,借条是否妥善保存,这就导致这个事情非常复杂了。

总之,如果男方是个靠谱的人,那这样做还可以,否则,以后麻烦大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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