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下, 我现在是EP, 老公是PR, 都是三十小出头, 现在行情不好, 换工作比较难, 一般公司都不给申请EP,
LTVP是可以工作的, 找到工作的话需要公司申请Letter of Consent, 我想问问, 我能通过这个途径换工作么?
LOC会不会比较容易给呢?
LOC其实也要公司去申请的
除非你是LTVP+,但是PR好像只能帮配偶申请LTVP
现在pr配偶持ltvp也可以由公司申请loc工作了
LOC通常比较容易,我还没有看过申请LOC悲剧的。
那LTVP+有什么条件呢?
没有硬性规定,通常的说法是结婚三年,配偶是新加坡人,有一个新加坡籍小孩。准证时间有3年的,也有5年的。
准确地说,必须是新加坡人配偶才可以申请,申请步骤上和ltvp没有区别。结婚时间上和有没有小孩的问题,没有硬性规定,
LTVP+ sc配偶和有小孩是关键 最近两个拿到的结婚一年 还有一个刚结婚 但是都怀孕 生之前刚好给了LTVP+ 3年
pr的LTVP只是给一年的吗?
本来就是说的是LOC需要由公司要申请么
你再读读?
应该是我没有回复清楚,我想说的是,第一,即便是ltvp+,也是需要公司申请loc才可以工作的,第二,现在配偶属性的ltvp在工作方面的政策跟ltvp+没什么区别了,只要楼主的pr配偶能够帮她申请下ltvp就可以自由找工作
LTVP+也要公司去申请LOC的,感觉好麻烦,还是申请PR吧
很简单,让你老公帮你先申请到ltvp,再考虑换工作
是的LTVP+也是要通过公司申请LOC
现在很多公司怕麻烦,因为还是要走遍流程
所以,主要是看公司怎么想的,大公司要好点,反正有专门的HR做paper work走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