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文1:离婚不易,新加坡婚姻法对男性“不公”?新加坡离婚并不容易。结婚未满三年的,不许提出离婚。三年后,如果双方都自愿离婚,得先分居三年才可以申请。这三年期间,必须是彻底的分居,不仅不能ML,还不能有其他显示双方尚有感情的行为,比如说女人为男人做饭洗衣服熨衣服,或者双方以夫妻的名义一起参加昔日同学或好友的派对。如果有一方不愿意离婚,这分居的期限就得至少是四年。对家里有好几套房子的有钱人来说,或许还容易做到,但是对普通住组屋的中低层收入者而言是相当痛苦的。按照新加坡法律,一对夫妇只能有买一套组屋。为了分居而租房子住的费用非常高,对工薪阶层是一笔很大的负担。在新加坡,离婚没有男女平等的说法,婚姻家庭法也不叫婚姻法,而是叫《妇女宪章》。顾名思义,这是一部维护女性利益的法律。而事实上,它确实是上世纪六十年代国际妇女运动高涨时代的产物。按照《妇女宪章》,离婚后男方有义务支付女方赡养费,直到对方结婚为止。但是女人却不需要付男人赡养费,即使她比男人富。这对男人显然很不公平。如果一个男人一辈子不幸要离婚好几次,那么他要付赡养费给他的第一个前妻,第二个前妻,第三个前妻……如果这些前妻都不结婚的话,他这辈子基本上是不容易发财了。一般的离婚,少则三四年,多则无限期。很多人拖着拖着,实在是累了,最终决定不离婚了。我的一位同事在图书馆借到一本叫《离婚大全》的书,看到一半就打消了离婚的念头——实在是太辛苦。有些办法可以加快离婚的程序。比如说,原告告被告有各种不良行为和严重过错,能够说服法官这婚姻是没法过下去了,运气好的话可以在提出离婚申请后大约10个月得到解脱。一般来说,通奸可以作为合适的理由,但是这不一定奏效。据说某女人在法庭上告丈夫通奸要求离婚,法官发现是很早以前的事情,发生的当初当事人并未提出离婚,甚至曾原谅丈夫,数年后还继续共同生活,说明婚姻并未到无可挽回,而驳回离婚诉状。也不能为了离婚而采用家暴之类办法,触犯了刑律要坐牢的。新加坡离婚的另一件麻烦是:一旦离婚,那么共同的房子要卖掉,双方也要各自买自己的房子。在新加坡买卖房子也是手续很复杂的。除了房子之外,双方还得安排好孩子的未来。如果没有对孩子的未来的生活和教育有合适的安排,法庭认为明显不利于孩子的发展,也会驳回离婚申请。离婚的难度太大,会增大年轻一代对婚姻的谨慎。结婚率因此越来越低。有人说,虽然表面上看起来是离婚率升得很高了,实际上其中的主要原因是结婚率降低了,因为离婚率的算法是离婚的总数量除以结婚的总数量。独身的人越来越多,生育率也越来越低。新加坡政府为低生育率忧心忡忡,通过各种方式鼓励生育,但是,却没人提出《妇女宪章》对离婚的规定可能导致的对婚姻的谨慎或恐惧。在中国,如果有2个孩子,离婚后通常是一边一个。但是,在新加坡,一般会把几个孩子都判给其中一方。理由是孩子的家庭已经不可避免的要离开父亲或母亲,不能让兄弟姐妹再分离。因此,基本上都是几个孩子都跟其中一方。如果一个男人带几个孩子,还要支付给妻子的赡养费,会非常艰难。如果孩子都判给妻子,那么男人失去了监护权,却还要支付母子的赡养费。相对而言,中国的婚姻法给离婚带来很大的自由,也更体现男女平等。
我估计如果男的不承认,cpf各进各账,其他平分,除非你有证据。
怎么算证据呢? 付首付的时候是用女方银行账户付款的, 算不算证据呢?
差不多就行了,千金散尽还复来,不要为了争产耗时耗力,钱都进了法院律师的腰包。
想一想在一起时,彼此感情时间的付出,心态会不会平衡一些?
有银行记录就可以了。你的律师会跟你讲解的。新加坡有妇女条规,不用担心。。。只是怕男的要钱,跟你拖下去。
男方有没有划帐给女方记录
女方是公民,不会吃亏的,找个好律师,男方就悲催了。赢了官司后,可以看男方表现,分一些好处给他,毕竟曾经一起过的。
做家务带孩子也是付出
有转钱的记录就不用担心
这样看来….男的除了拿回cpf,其他的估计拿不到啥了……离婚的原因也挺关键….
这男的也是,不是自己的还非要争,活的一点骨气都没有。
你找律师,这个事情不难摆平。据我所知,新加坡对婚姻财产的分配是很公平的,是谁的就是谁的。
这个要判,并不是有过账记录,就全部退回给你。。。。婚后购房属于共同财产,过账记录只是证明贡献。 可以极力争取。。。。。楼上的回复们有点可怕。
女方公民,而且还有每月还款记录,肯定完胜。男方没有付出就不要争了嘛!
我昨还看了一个离婚个案…..女的有外遇要离婚,房子用双方cpf首期,现金部分是老公给的….月贷老公给(婚后女的没有做工)……现在法庭判离婚男的只拿到20%….
你可以去试试看….
直接问律师吧
这个不能看个案,毕竟离婚有很多有个人妥协,比如你说的这个,女方不工作有外遇,很可能不想离婚。 但男方执意要分的。只是比如
再就是,这个例子根你所说的正好相反。。。。你根楼主表达的是楼主付的大部分,所以男方分不到什么,你说的例子,正好是反过来的。
你确定你看了我写的东西…..
你写的东西,当然要看了。 问你个问题哈: 如果一对夫妻,婚后买了HDB, 2个人的名字。 然后又买了第二套公寓,丈夫自己的名字,没有cpf支付。 如果有一天离了,除了HDB的cpf回流,其它的要怎么分?
女的有外遇,房子绝大部分男的付,离婚后只分20%,有天理么这个?
过帐记录很难作为证据吧,就比如当初我们买房首付的一半是我直接从自己账户提现后又存入老公的账户,然后从他账户开出的支票付的首款。那这样要怎么证明吗,总不能说支票是他给的所以就证明我没有贡献?
看来你阅读能力真的有待提高
女权主义男人的悲哀……这种事情我都已经不奇怪了…..有时间闲的无聊你可以去家庭法院旁听…..婚后,虽然女方没有做工,记得但是…..她有照顾老公,家务….这些也是做工……我有个朋友,老婆闹离婚那会经常闹…..有时候对老公会动手…..男方有好几份验伤报告……抓伤,瘀伤,咬伤都有……后来一次媳妇张嘴闭嘴妈婆婆,男的火了…给了他媳妇一巴掌,就一巴掌……就这样女人成功拿到ppa……
什么是PPA?另外要是女的什么也不做呢?不做工,不做家务。。。要是女的动手打,可否当作是Unreasonable Behaviour?
ppa是保护令….你可以谷歌一下作用……离婚的一把利剑……你要有证据,空口无凭的….我觉得难…..女人往往给人的印象就是弱者,首先就占了同情粉…..再来点眼泪加点抽搐的画面……自己想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