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我是女的,PR 满两年,去年11月申请公民,交了所有材料。现在孩子刚刚出生,办好了出生证明和护照。申请的LTVP网上已经批了,预约在4月份去办手续。我今天已经去移民局把孩子护照和出生证明加到我的材料离了。请问现在需要些一个声明给移民局说:如果我的公民批准了,孩子立刻转成公民。请问有必要这样做吗?这样做是不是公民批准的概率高一些?谢谢大家答复
不明白为什么既然已经决定跑一趟了,却不把小孩加进你的申请,这比你所谓的任何声明都要直接都要有用啊
父母是中国护照,孩子也是中国护照,孩子是不可以申请公民的,只能等母亲拿到了,申请把孩子转成公民的。谢谢
你可以跟孩子一起申请公民。
孩子不用拿PR,也可以直接和父母一起申请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