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tegories: 准证

请问我们俩谁做主申请人比较合适

夫妻,2010年7月来新,2012年9月结婚,2012年10月曾经申请过一次,两人独立申请,三个月后被拒,申请时刚来新2年,家庭年收入11万。
现在又预约了今年10月的递交材料。
现在条件如下:
女,国内985本科,港硕,石油行业技术类工作,年收入7万5左右;
男,国内985本科,NTU硕士,金融类工作,年收入6万5左右;
听板上的达人们说,以家庭为单位申请成功率比较高。
那我们这1种情况,谁做主申请人比较合适呢?
多谢各位

敬请豆包妈和晓林指点

1,谁来的时间长,谁就是主申请人,
2,男生做申请人优先~~

都一样,请从其他方面考虑,如现在一般的dpr申请父母的lvsp比较难,你们可能没有这样的问题,但从保险出发,未来谁的父母最有可能来新长住,就以谁为主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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