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各位:
拿到pr后两年可以申请公民,如果这两年雇佣合同是在新加坡,也一直交cpf和新加坡的所得税,但一年住在新加坡天数很少,这样可以提出公民申请吗?
谢谢!
最近几年论坛里有人分享的外派案例好像没有怎么看到批的
可以申请 批不批而已
当时申请时候记得好像有一栏要填写,过去七年时间有没有超过一年时间没有呆在新加坡。
是过去7年的记录?
忘记了,不敢确定,好像是过去七年,如果7年中累积时间有超过一年不在新加坡,需要提供不在新加坡的详细记录,我当时算了一下,我好像有8到9个月不在新加坡,当时就没管。
当然有影响,并且影响还不小,pr renew都会有影响吧
要作考虑的
会让你填过去六年(不是七年)不在新加坡是不是超过一年。我的理解就是看你physical stay在新加坡的时间,我的情况跟楼主你一样,所以有点焦虑
表格里面有这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