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ica首先要维护公民的利益,虽然你觉得很顺,两个新加坡女人都和你上了床,但ica很可能不问她们的过错,认定你是为了身份有意为之,这多冤枉啊,其实你在国内有房有车,和她们只不过看看是不是能换到身份而已,也没有别的恶意。。。
你也太过担心了,本来你自己说很坦荡的事,给你自己搞的不坦荡了。。那两个新加坡女人是不会上这个华人网站,发现你的秘密的,大可不必不显示的啊
什么情况楼主怎么知道的
楼主好事做到底,给个WP准证号码呗
我了个去,我假假问一句,怎么个情况。。。
这资料暴露的好, 楼主 优秀
男主角08年来坡学的酒店管理,拿了一个私立学校的diploma,第一份工作是酒店客服人员。第二份工作未知
大家都知道内情?
什么情况?
多找几个女朋友。。。政府还插手? 楼主看恐怖片看多了吧。
我怕警察。。。
说的也是,干涉wp找新加坡人根本就是歧视,恐怖片也没这么演的。。。
要先申请。审批过后才可以和WP结婚的,不然,很难拿PR的
:)帮本地老板敲过合同,上面确有WP持有者不可与新加坡人或PR谈恋爱或同居的条款…
回复第16楼花无声的帖子:
:)还有这条!不行,我得回家翻翻我的合同看是不是有这条!别被公司知道了回头再告我
我去 ….
新加坡女人的眼光不是很高么?
以前读书的时候追新加坡女同学的分分钟被甩。
现在身边新加坡女的10个9个瞧不起本地男的,要找屌大的阿莫 。
竟然还有2个女的抢一个WP
我去哭一会,太TM伤人了
可能是归化的公民
楼主吊起了我八卦的胃口,我也来插个楼
http://bbs.sgcn.com/thread-14585520-1-1.html
你们太不厚道了。
你们可以放过人家2007年的老ID吗?不然以后谁还敢大号发帖呀?
楼主的1楼,涉及到真实姓名,暴露他人隐私,我屏蔽了。
WP是不能在新加坡和新加坡公民结婚的。
谈恋爱,没有官方规定说不能谈。
是不能注册结婚。
有个东西,叫做发帖记录。
你好像不是第一天混论坛的。:)
回复第22楼老鼠爱小米的帖子:
:)要跟人力部申请结婚,忘了?
老鼠的意思是,可以谈,可以上床吗?这对wp的女孩子太不公平了,她们被查怀孕,是要遣送的。
Wp 女孩 怎么办呀
WP 又怎么样,SP 又怎么样。。又不是未成年少女,自己的事自己负责
我是说新加坡法规。法规规定不能和新加坡本地人结婚,没有限制拍拖。
老鼠的话没有逻辑: 法律规定不能和新加坡本地人结婚有明文规定,无可争辩。但不限制拖拍是你臆想的,换言之就是,wp可以不结婚,但可以he 新加坡人谈情说爱。大国有句话,不谈婚姻的恋爱就是耍流氓,看来新加坡政府在鼓励耍流氓了。
事实并不是这样,有意越界的wp是要受到处罚的,怀孕或其他。态度很明确,1.wp是来新加坡工作的,不是恋爱。2.wp不是新加坡想引进的移民。 托拍没有犯法,但处罚是有的。那位楼主这样的行为,只要知会ica, 即使未来娶新加坡人,他这辈子也拿不到pr。老鼠大概还不知道,为何不少菲律宾女孩子最后嫁给新加坡人了,别说拿不到pr,连ltvp也拿不到吧。。
WP 也是正常人呀!也有谈恋爱的权利的。只要不怀孕,就不会违反合约的。再说,谈的来的,就可以申请结婚和生孩子了。我的朋友中就有WP-LSVP-PR-SC的例子。还是要人对的人呀!
认对的人,走正确的路。
晓林这话有点过了吧!我和老公认识时他是wp,注册结婚前去人力部填表格申请一下批准了就可以注册结婚了,现在我老公是SC,短短四年就从wp-sc成功,当然了我老公一直很努力,从当初的900到现在的6000+薪水,所以说给你机会,还须自己努力
好奇900到6000+是怎么做到的
我老公到新加坡第一天到现在还是在这间公司做,至今13年了,拿到pr时和老板谈到固定薪水涨到4000,职位是管工,拿到sc后加到5500,每个月奖金另加1000
每个阶层都会有脱颖而出的,但他们的存在不代表新加坡政府欢迎wp这类人的移民。
至少不打压,不拒绝,不封闭,每个人都有机会。
:)更正,是WP不可与新加坡人或PR同居或结婚。
回复第37楼花无声的帖子:
:)不可以结婚!为什么人力部会有WP 和新加坡人的结婚申请?难道现在取消这项申请了么?
他说的是合同,并不是官方规定,这是公司自己的规定,十几年前,WP女生不允许嫁给本地PR或者SC,后来改了。。。
奇迹一般,WP-SC竟然四年拿到,太神奇了。。
还真是奇迹,以前我咨询过你哦
我是说抓字眼儿
回复第22楼老鼠爱小米的帖子:
可是记得十几年前我一个马来西亚wp的朋友和新加坡老公结婚了啊,说是申请了好多次,结婚注册时我还有参加
回复第28楼老鼠爱小米的帖子:
可以结婚哟,只是要申请,手续很麻烦,身边有朋友的老婆就是娶的WP
楼歪了哟
还要申请?马来西亚人随时可以取消准证回国的,而且她们不用像中国还要申请个签证才能过来新加坡随时都能来,时刻来结婚都可以
回复第47楼秋000风2010的帖子:
如果申请过WP新加坡劳工部就有记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