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带孩子一起申请公民成功,老婆依然拿着DPR并保留中国国籍。
想请教有类似经验的朋友们,如果她没有做工,也没有缴纳CPF的话,REP到期之后依然可以renew到五年吗? ICA会以家庭总体情况还是她个人的情况来考量呢?
问题不大滴 家有sc怕啥
谢谢您的回复。 我担心的是她来坡县之后没有做过工,也没有主动缴纳过CPF。这样的情况在renew REP的时候ICA会把她从PR降成LTVP吗?
你是担保人 要看你的 木有降级一说
我申请PR的时候就是担保她做的DPR。现在我成为公民了,这个担保依然有效吗?
如果你不在新加坡工作就有点问题,否则放心睡吧
谢谢晓林。
我先去睡了,你也早点睡吧
水来土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