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媳,严格地说是前弟媳。
离婚妇女,跟人婚纱照也拍了,首饰也买了,喜宴也订了;具体原因不清楚,反正男方发话过来:“尼玛,就当几万块喂狗了!滚犊子!”
弟媳也没亏
一看就知道6王爷不喜欢前弟媳,有点幸灾乐祸的感觉。
不容易啊
幸好发生在结婚前 如果结了才发现嫁给这种畜生 那才后悔莫及
哎呀,谁喜欢谁带走!
被人退婚了,走投无路,现在准备起诉弟弟,争房产。
你咋知道是畜生?
是这女的毛病。
一句话,弟弟结婚六七年,我们全家其他人一口汤水都没喝到过。
弟媳不给你们吃?不请你们去吃?还是你们没有去他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