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PR拿到两年多啦,当时在新加坡有工作,先帮她申请旅游签证,然后就申请的LTVP,之后马上以配偶身份帮她申请的DPR. 7个月后(今年3月)网上批准了,但是我今年1月辞掉工作(没有update ICA),现在两人都在国内,请问现在我辞掉工作事情会影响她的PR formality吗
个人觉得会
个人觉得不会,印象中当时担保我老婆办手续时并没有要求出示我的在职证明啊
希望如此吧,好像在PR formality checklist 里没有这一项.
没有这个要求就没事
[victory][victory]谢谢啦
跟着信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