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请问一下各位 SC给配偶申请PR的话 有硬性的工资规定吗?另外想问一下 申请Pr的同时能不能申请LTVP?因为都知道PR的pending时间很久 想的是LTVP快一点。 另外 配偶目前在sg拿WP工作准证
谢谢各位
建议先申请LTVP,办理好了以后再申请DPR 如果是想要摆脱WP
PR和LTVP可同时申请,没有冲突。。。
谢谢 请问有硬性的工资规定吗?因为我知道好像给父母申请需要4k加 那给配偶呢?也要看工资多少吗
谁说的4K+是硬性的工资规定。。。
同时开始申请,不冲突。DPR批准状况是根据公民的条件来决定的。没有薪水的硬性要求。
哦 那好像是我搞混了 4k 应该是SP 或者EP 申请父母小孩的要求
EP/SP给配偶子女申请DP6K了已经。。。父母双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