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人刘雁斌与妻子周月红(下付照片)起初以朋友身份接近高先生,在与高先生相熟之后便以家里出现困难的借口向其借款前后合计17万余元,但是其后便以各种理由拒不还款,此案已于17年8月份由中国北京人民法院宣判,经法院核实此人已行骗多起,并成为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夫妻二人为躲避债务切断切断借款人的所有联系来源(其孩子在新加坡后港读初中,这里为了孩子就不贴孩子姓名了),有知情者远离并好心举报,事后必有重谢!
借给不熟的人也能借17万,真是有钱。。。
我就看看
别说是不熟的人,就是熟悉的人,要借钱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再好的朋友谈钱就伤感情。
刘宾雁比较有名。
钱借出去是感情,收回来是仇人.
以后借钱要三思了。
3.4万新币,四个月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