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屋发展局不准淡滨尼屋主保留鱼缸后,屋主提出上诉,但建屋局坚持立场,表明鱼缸已抵触市镇理事会的条例,要屋主拆除鱼缸。
建屋局回答记者询问时说,除了较早时提到的安全隐患,拒绝是因为考虑到组屋单位外的梯级属于公共设施,在公共设施安置固定装置已抵触市镇会的条例。
鱼缸属于淡滨尼41街第415座组屋的一楼住户,数年前在自家门前梯级筑起约一米高鱼缸养鲤鱼,成为邻近居民和小学生爱去的“观光景点”。
如果梯级真是公共设施,屋主应该拆掉鱼缸。
挺好。挺太久不好。
其实我主要是说新加坡监管当局挺好,工作认真。
RE:挺好
是的。大多数新加坡人勤劳认真。我喜欢。
能在梯级外打地铺睡觉吗?
其实还是这个屋主做得太过分了。。。好多人都家门口放东西,有些旧得设计,甚至在大门口多建一个门。 而且1楼得住户,很多门口放东西,甚至还有餐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