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虾么好, 本人来新8年,PR满3年。国内小本, 基本月薪9K。夫人是全职主妇,LTVP第二年,今年10月底生孩子在新加坡。
确认计划
11月拿到孩子中国护照,42日内,同时提交LTVP和PR
问题的 目的:
尽快让孩子拿到SC
三种SC申请方式那种最实际?
等11月,全家一起申请SC或者,如下
时间点 动作 现在给夫人提交PR申请(包含EDD信)
给自己提交SC申请 11月(孩子拿到护照)给夫人的PR申请补充材料(孩子信息)
提交孩子的LTVP申请
提交孩子的PR申请本人SC拿到AIP,完成formality提交夫人和孩子的SC申请
无论夫人PR申请是否有结果无论孩子PR申请是否有结果
孩子出生了,随时可以带孩子跳过PR直接申请SC,或者在没出生之前你先申请。。。
但是夫人不行,不能从ltvp直接跳过pr,必须先申请pr,然后被你担保的pr需要超过2年才能申请SC,即使你拿到SC,dpr不到2年你也是不能带她申请sc的。。。
非常感谢。
请帮助看一下ICA的指南,似乎可以携夫人申请SC?
Eligibility
1. Have been a Singapore Permanent Resident (PR) for at least two years and are aged 21 and above (you can apply together with your spouse and any unmarried children aged below 21 born to you within the context of a legal marriage or legally adopted by you).
你可以带你的夫人和不满21岁的孩子一起申请,但是前提是你的夫人需要pr至少满了2年,她并不是啊,你们并没有满足基本的条件。。。
ICA的这这段话很有歧义,它只规定了主申请人的PR要足够2年,但是却没有明示附加申请人的初始身份要求
你只看到第一句,没注意下面的第二句话??
2. Have been a PR for at least two years and have been married to a Singapore citizen for at least two years.
ICA官网原则的问题很清楚列出来了,你看的第一条是主申请,第二条是附加申请人的要求。。。
至于孩子可以跳过直接申请SC
回复第8楼王二宝的帖子:感谢二宝, 我以为那个eligibility里面的1.2.3是或的关系。
我对于第二点的理解是,如果配偶作为主申请人的话,此人必须拿pr2年以上并且另一半是新加坡人才可以。
现在不管申请PR还是SC,处理时间都比较长,你几件事情可以同时开展,本人申请SC,同时你的太太可以同时申请PR,等小孩10月底出生后,补充小孩资料到和你同时申请SC,和补充你小孩资料到你太太PR申请;这时你SC和你太太PR一般是还没结果,这是你小孩可以申请LTVP先。然后就是等待了。
回复第10楼枫叶荻花的帖子:明了 谢
思路清晰,语言简练,通俗易懂。很有借鉴意义。顶
你这里有一个错误,就是如果楼主去申请SC,孩子出生以后,是不能加进去的,除非楼主的公民批准了,可以要求ICA加孩子进去,ICA会安排另一个时间去柜台交材料,付钱。但是还是认为是分开来的一个申请,不保证在楼主完成所有手续前,孩子的公民会批准。楼主可以考虑等孩子出生以后,拿号护照后,一起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