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情况:● 一家5口,夫妻2人及3个孩子,● 2015年GIP投资移民,同年全家PR获批;● 孩子为4岁(2016年在本地出生),14岁和18岁,分别在幼儿园、政府中学和JC上学;● 2018年2月提交SC申请资料,母亲(为GIP主申请人)带3个孩子申请,父亲没有申请;● 2021年12月ICA要求提供补充资料,已提供,2021年1月20日收到被拒信件;
其他,● 自2015年起至今 母亲和孩子一直在新加坡,父亲每2个月来新加坡一次。● 已在本地买房;● 2015年起注册了1家公司,主要用于给父母2人交纳公积金,没有雇用本地人。
请各位大神帮助分析下被拒原因。 和全家没有一起申请有关系吗?
在新加坡呆的时间短了,和没有全家申请没关系
身为投资移民,却对新加坡没有任何贡献,只为了移民,那就有违移民政策了。。。
投资移民却没投资,注册公司却只是给自己交cpf,没有本地雇员也不纳税。。。
我个人觉得这是主因。。。
建议看看新的GIP的要求。公民申请应该的审核标准可能不会比PR Renew要低。同时满足两者:1.必须至少雇佣十个本地人,2.所有申请人至少在新加坡居住一半的时间。才能Renew 5年。只满足一项可以renew 3年。两者都不满足PR就相当于作废了,没办法renew RE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