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了很多政策方面的东西,有些confused,想问问大家的意见。
我的基本情况:
我自己,女,是PR. 男朋友(未婚夫)是新加坡人. 我们想大概在3年内settle down..
我自己的父母,手头有些积蓄,然后我本身在银行工作,贷款有利息优惠。因为现在一直在租房子,父母希望我近期内买个二手小公寓,一来自己可以马上住,二来当潜在投资。
我男朋友非常希望我能和他去BTO,因为确实比较实惠,但我自己的想法是如果去bto,和他结婚之前这两年我还有自己租房子,而且今后也没有自己独立的房子(我父母如果来常住,我怕他们家人不高兴)。
1. 我如果自己先买了公寓(我自己出钱,只写我的名字),结婚后他能不能再买hdb?如果今后我和他有孩子,我不卖我的公寓,他可以和孩子去bto么?
2. 如果我先买了公寓,之后我和他确实很想去bto,我可以把房子转给我妈妈么(外国人)?
或者还有什么更好的建议吗?谢谢大家。
解决方法:贷款可行的前提下,用你父母的名字买二手小公寓。
我提个意见楼主不要生气,为啥你只想到在房子上变通呢.
换一个男朋友不是新加坡人的就好了.
1. 不可以
Ownership/Interest in Property in Singapore or Overseas other than HDB flats
You, your spouse, any occupiers listed in the Application Form or their spouses must not own or dispose or have an estate or interest in any other flat, house, building or land* Within 30 months before the date of application, andBetween the application date and the date of taking possession of the flat
2. 买家印花税和卖家印花税跑不掉,还要等30个月
除了按楼上说的。再就是买二手HDB过渡,顺利的话不到5年后就可以住进新BTO。
直接用你父母的名字买啊。
你买了公寓,就不可能和你老公一起BTO了,除非你卖掉公寓以后再等5年。
用父母名字买,多好多钱啊。拿那个钱可以租很久房子啊。能bto是福气啊。
谢谢大家的建议
退一万步讲,如果直接用父母的名字买,将来我没和他结婚。。。。那多交的税多浪费啊。。。。
所以我就很纠结。。。不是我不想bto,我是觉得如果有条件给后代更好的生活条件(公寓),为什么还选组屋。。。。但是bto这个肥肉又舍不得。。。
你俩先买二手组屋,再BTO,BTO了之后,再让父母买公寓
这样省房租,组屋也能升值,一举两得
现在的BTO的房子也是很好的,并不会虐待后代。以后你的后代,多数也是会买BTO的。
你们现在就可以未婚夫妻的名义BTO
有一个大原则。
所有的房子中,
跟HDB相关的,都是条条款款最多的,满足了这些框框,享受了福利,损失的是啥,因人而异。
私人房产,买卖条款相对少,享受了这种自由的同时,投入成本也比较高。
楼主这种,还是自己要计划好。
同地点同楼层同面积的公寓的价格是组屋的两倍以上,大家讨论一下哈:
为什么还有不少TX想直接买公寓不买组屋?尤其是考虑到目前的新建HDB外观及内部构造同样质量很高。
我自己的父母,手头有些积蓄,然后我本身在银行工作,贷款有利息优惠。因为现在一直在租房子,父母希望我近期内买个二手小公寓,一来自己可以马上住,二来当潜在投资。
我男朋友非常希望我能和他去BTO,因为确实比较实惠,但我自己的想法是如果去bto,和他结婚之前这两年我还有自己租房子,而且今后也没有自己独立的房子(我父母如果来常住,我怕他们家人不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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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是:听父母的。这不是钱的问题。
答案是,先确定嫁不嫁这男的。。
计划是3年后。。那和没计划差不多
楼主我挺理解你的立场的,特别是新政按人头收税之后BTO有点鸡肋了。一旦买了BTO,就只能买一套房子,二套要变成许多年以后的事。而且要等的两三年的租金本来就使BTO的所谓优惠水份很大。现在在银行能签到好合约,将来也未必一直在银行,银行也不一定一直有这样的福利。楼主顾虑确实是非常有道理的。
不过如果两个人真的感情好,你也得理解一下你男友,很少有新加坡人能想开不要BTO的,几十年的经验告诉他们BTO是做为这个国家的公民唯一主要的福利,他想不开也是很正常的。而且说居住条件的话,住EC不就得了,其实也是很不错的呀。楼主主要是欣赏公寓的什么优势呢?
如果将来你男友可以和孩子一起买BTO就好了。。这方面的经验不知道坛子里哪位大神了解情况
bto是坡人最大的国民福利,不拿犯傻。
父母是为儿女着想没错,但他们了解新加坡的政策嘛?他们亲眼见过bto的新房嘛?估计是人云亦云以为跟国内经济适用房差不多。
归根到底,买房是你们两个人的事情。还是你们自己 拿主意的好
前几年房价的涨势让大家怕输怕赶不上最后一班车,在2000到2006那几年,公寓跟现在祖屋一样价钱,也没有见几个人急着买或者买个三五套^_^ 不过那时敢逆势而上的兄弟姐妹现在都退休享福去了,哈哈哈
就没有个什么方法可以我先买公寓,以后我和他还能在不卖公寓的条件下还有组屋?
因为我PR也是2个月前才拿到,那时候家里人说的就是一拿到pr马上考虑购房,就是因为考虑到外国人的税高。如果现在用我父母名字买,等了这么久的pr心里不甘啊。
楼主,贷款新政下,好像贷款人必须是屋主,如果以你父母的名义买应该不能贷款啊
不知到我理解是否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