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人pr,太太lsvp持有者,新年前申请岳母来新加坡照顾太太的月子,由于不知道太太的lsvp不可以申请父母的长期签正,所以现在岳母的svp马上要到期了(3个月),但是我孩子还没满月,请问有什么办法可以延期我岳母的svp呢,还是说最多只能3个月一定得回?还有就是如果真的要回的话,回去后再多就之内还可以在申请svp?
你帮你岳母申请长期准证试试看,以前听人家说可以帮岳母申请的,你要和移民局的官员解释要带坐月子和小孩,理由充分的话也可以延期的。去试试看吧。你可以打电话问一下移民局的,63916100。
希望如楼上所说的,过几天去试试看,谢谢阿
二楼说的不错。你应该可以申请
可以延期的, 会延到的. 再给一个月吧, 一人要付出20新币
ICA 的网站上特别说明可以给岳父母/公婆延可以给具体的网址看看吗,我老婆是lsvp,可能会不一样啊
可以延期就好,付点钱也是应该的
ICA 的网站上特别说明可以给岳父母/公婆延期的啊
good99都说可以应该问题不大咯,谢谢阿
昨天去延期了,自己写了封解释信说明为什么要再延期,交了结婚证书、老婆的出生公证、孩子的出生证,结果给了多3个月时间,现在终于放心了,谢谢大家给的建议,谢谢
恭喜楼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