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各路大侠,本人来新8个月,MOE下的中学教华文,EP。现在准备申请PR, 请问是不是PR批准以后才要校长签字?因为在提交材料过程中是不需要校长签字的。如果校长不同意呢?如果拿到PR就辞职可以吗,合同期还没满。有跟我类似情况的前辈,可以讲讲你的经验吗?谢过先!!
如上,我还有个问题,就是材料里面需要父母的资料吗?比如户口本之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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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所需材料请遵照PR申请表附录上要求提交….http://www.ica.gov.sg/downloads/serv_pr/FormEP4.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