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VISA是在上海申请的,有效期是2006年12月到2008年12月,两年内短期往返的,每次停留时间应该是14天。我打算月底去新加坡,申请PR,这次去新加坡的时间可能超过14天,老公是PR,像我这样的情况怎么做或者要申请什么才能延长我在新加坡的停留时间呢?老公是木鱼,敲一下动一下,所以上这来咨询,请高手、大虾、达人们指点赐教!万分感谢!
真的没有哪种准证是可以在短期内批准延长停留时间的吗?米人能给点意见的吗?
不信没有好人,不信没人知情,再顶!
PR可以担保,延期,不超过90天。也可以申请LTSVP。
叫你老公帮你申请家属长期居留证一个月的时间可以拿到 谢谢!其实我也知道有家属的这个长期居留证,不过坛里的朋友都抱怨现在申请时间不是1个月呢,好像更长。所以我在寻找更好的办法!!
PR可以担保,延期,不超过90天。也可以申请LTSVP。 原来这样,那就先让老公帮我担保,边担保边申请PR。希望3个月内PR也能批下来,这是最理想状况! 谢谢春梦!:)
如果你要等PR的话,还是申请LTSVP的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