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各位,
本人今年10月16号交辞职信,信上说明做到11月16号最后一天,可是老板不放我走,说要延长,要我做到月底
我已经跟另一边的公司签了合同说18号去上班,现在老板不放人
各位有什么办法能让老板放我走或者说只要我提前一个月交了辞职信,可以直接走呢?
实在不行的话,就和下一个公司说有突发事情,下个月才可以到位。
尽量和老板沟通好,实在不行就找MOM帮忙
拿到当月的薪水直接走人. 遇到这样的公司不用客气
可以直接走,合法。而且必须把工资给你算清楚咯!你前雇主敢不照办,找MOM,电话64385122
楼上所说属实,不让走不给薪水,去MOM告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