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是在4月1日申请PR,在6月1日要求补充材料,昨天拿到拒绝信。 我朋友的条件是:华文老师(补习学校),薪水有超过$2000,在新两年多。已婚,配偶在中国。最夸张的是,移民厅让她两年后再申请。所以她决定要上诉,见官员。 请问各位有经验的大侠,上诉应该去哪里呀?可以告诉一下方法吗?郑重感谢啦!
请问lz 那得是什么准证 在新加坡居住的时间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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