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买是不用付中介费的。
他说是公司条规。要发律师信,
新加坡的很多中介根本就没有职业道德.,只是想尽办法花言巧语的把钱弄到手就好了.
不要紧,吓唬你的。别理它。
你说一下你签的是具体是什么合约内容,有没有法律效力的~~~~~
agent赚钱的手法,觉得也蛮恐怖的。因为自己看房买房,也总算见识领会到了………..自我安慰一下,当作破财消灾了
关键是你合同都签了.
在签之前,说过如果贷款下不来,就不买了呢?
不懂不好说啊,楼主可以问问铜牌推广者.去他的贴子问.
这些中介真是的,下次有机会的话,找有名的中介公司。
签约时讲过贷款下不来就不买的,而且也没付定金。他寄信来说是公司条例。现在看到小小的英文字写不管什末原因不买的都要付钱。不过屋子买卖有两周的时间才excercise的。之前他没作任何解释。怪不得没付定金他也要我签。这些中介真可怕要打抢啊!
不要相信口头的承诺,法律只认白纸黑字。同胞们小心啊!真的有一批中介,专门钓中国人的定金,欺负中国人不懂,也没人帮。我刚买一间,也险些着了他们的道!若不是我与律师的关系够铁,几千的定金也被他们吃定了。
看好房子后,不要急着签约。先去银行做估价和贷款咨询,有了肯定的答复,才报价和签OPTION。这些功课没有做到位,就很有可能被吃,这样的戏码每天都在上演。切记!切记!不要一时冲动随便签字。这不是去菜场买萝卜白菜,购房一定要遵循步骤和程序。贷款审批时,一个条件出问题,就会不批,或比你预期的少很多。现金准备不足,无法按时交易,一旦毁约,定金就被吃。
两周的时间才excercise的是Option to Purchase.这是卖家给买家的购买选择权,买家需要交1%的定金才能有此选择权。两周内买家因为各种原因比如说拿不到贷款而不能excercise,那么所交的1%没收,中介会和卖家分这笔钱。不过买家最多就是损失这1%,完全不必再给中介费。
按理说只有买家交1%的定金才能拿到Option to Purchase,中介这样做是不合规矩,他给你Option to Purchase就是承认你已交过定金,你不买不用另外再给钱。如果是我,我绝不合怕他。
要是让我碰到这种中介,我就去投诉他,吊销他的执照。
谢谢楼上的,我知道该怎么做了。
建议LZ把你签的合同条款发给铜牌兄咨询下,毕竟他经验多。也可以发在这里让大家帮你看看。把一些隐私的信息屏蔽,比如说名字,购买单位的名字地址,中介公司名等等。
楼主,【投资理财版】的所有帖子都需要在帖子的【标题】上注明【分类标签】以便于帖子的浏览和归类。详情请参阅本版的置顶帖子《发帖规则》。这一次就由我这个斑竹帮忙替你加上了,同时对你给予提醒和警告。下一次发帖若再不加上【分类标签】在帖子标题上该帖就将被锁定。你的发帖没有加上【分类标签】,也就不会有人进来回复你的帖子,因为他们怕受你的连累一起被锁。本版的发帖规则:http://bbs.sgchinese.com/viewthr … &extra=page%3D1
谢谢楼上的!下次记住了。
本人入行17年,从来没再大公司做过:-
– 大公司什么都讲钱,
[一条领带,复印一张纸也收费]
– 拿case回去,好象看医生要挂号,排1-2个小时
[现在老子赚钱回去养一帮行政人员,还要看他们的脸色,哈哈哈]
– 有GST
[客户不还的话,自已需要倒贴]
-人事关系
[在外头拼业绩己经很累,回到公司还要搞人际关系,这样做人会不会累了一点]
对我个人而言,’大公司’是一个学校,课程费是大收入之一
要做project,招收会员[recuitment]在大公司比较安全,[会拍马屁的话,要做小队长带一两百人应该不是问题,不过在这一两百人,几个会有业绩?]
要拼业绩[sale]还是小公司比较舒服自在
新手没有客源,靠’大公司’的名声来唬人还可以.
真的有事情的话,还不是仲介自已出来解决.
再小公司待着的仲介一般都是老仲介,
自然有它的理由,
个人认为仲介本身的品行比较重要.
有几个老客户,觉得跟我打交道比较舒服,
从耒没有过问我身属那一间公司,
一路就跟着我
[事实上17年里,我只换过两间公司就自已出来搞]
所以不要跟我说
‘找大公司的比较好,
大公司的合同都是保护双方利益
小公司的话不敢谈什么保障’
这两年的几宗大丑闻都是大公司搞出来.
这中介费要怎么给呢?房子都没有买成。。。要按照什么参考价格的1%给呢?
骗人也是需要点技术含量的。。。
你可以投诉他 说他当时给你签的时候没有跟你解释 你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的 是被欺骗!!
条款如下:
The undersigned *Vendor(s) / Purchaser(s) agrees to pay * Dennis Wee Realty Pte Ltd Dennis Wee Properties Pte Ltd of BLK 190 Lorong 6 Toa Payoh #03-512 Toa Payoh Shopping Center Singapore 310190 (hereinafter called “the Agency”) for services rendered, a fee of Singapore Dollars __________(S$3000.0) inclusisve the prevailing Gooods and Services Tax(GST), at the HDB’s First Appointment and agrees to pay the said fee and GST immediately to the Agency should the undersiged fail to proceed with the sale or purchase of the property. The said fee and GST shall be paid by crossed cheque to the Agency.
以上为涉及条款,请资深仁兄进行分析,谢谢!
照条款来看是需要还的.
不过是再什么情况士签条款是非常重要的.
1. 再不知情下和受误导下,
如仲介放在OTP 的下方,签到不知道.
2. 再知情和解释下,
如在抢房子的时侯,
可是过后某种原因需要放弃房子.
如果是第一种原因, 可约仲介去仲介行当面把话说清楚
[在老板级或管理层的人物下见证]
应该会有完美的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