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子的时候一定要看清楚合约啊,不然最后押金被扣来扣去的,然后中介还在那边说“by law! by law!”有苦说不出啊!。。。
上次租的房子,今年6月刚搬出去,押金房东一直扣着不放,今天又打电话说要我们付09年全年的TV licence 的钱,但是房东连电视都没有提供,还让我们付TV licence 的钱,而且还让付全年的,真让人生气!跟中介理论,他也说不出来什么,只说合约里面写着,要“by law”,但当时签的时候都没有给我们解释清楚,连原件都没有给我们看,现在又拿合约来要挟我们!
毕竟我们是外来人,因为这点事情跟他打官司也不值得。但是憋在心里实在窝气,在这里发泄一下,随便提醒找房子的朋友注意看清楚合约,把什么东西都弄清楚,别被人最后”by law”了!
恩···小心为上··
如果是祖整套没有屋主的, 通常是由房客承担TV license 的钱,以前我们也是这样的啦。
鄙视这种房东,一点点钱就斤斤计较,希望他的房子永远租不出去
小家子气,抠点小钱,一辈子发不了达
BY LAW= =||
这些人都这样的,我们签约的时候也没有看轻条约,而且都是英文,本来就没办法完全理解
中介和房东就稍微说了说大概的意思
结果现在看看真是很多都不知道
慎重慎重。
那咱斤斤计较的房东,就不要去住,开个灯都会怪你浪费电,这种人的房子是一定不能住的。
还好,我现在的房东还是满不错的,庆幸。
我會找律師在場的!
帮顶,大家多小心。
合约这种东西是要自己看的, 怎么可以让中介代劳???????
类似的事也遇到过。。。
对自己说,算了,被赔了钱又坏了心情。。。
TV licence不贵的 一年100多吧
合同上注明谁付就该谁付
新加坡的确是很在意 白纸黑字的
就当买个教训 下回一定要看清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