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前一个搭房,理工学院大学生,毕业后拿到PR邀请涵,借我的提款卡去办PR手续,过后瞒着我,利用我对她的信任没去改密码,去办理了网上交易,把我银行里的底钱偷光,我发现后,不但没道歉,也不还我钱,经我多次追讨,才一点点的挤给我,象我欠她的!
那天我去警局,坐了一会,想了想,我要是报警也许她的PR就不保了,必竟这是偷,也算刑事案件,我是有证据的,后来也是她运气好,警官很忙,我等的很久,也许是我太傻了,下不了手,又放过了她一马…
后来我写短信劝她认错,她理都不理我,跟没事人一样,当我透明…
也怪我太傻,看错人,我打电话跟我妈说了这件事,我妈劝我放过她,说公开了,人家会笑我傻,但我很矛盾,这样的人品,还是我帮她留在新加坡的,以后再做犯法的事,我觉的我也有责任,我真的不知该怎么做?她常在论坛上卖冒牌的包包和化妆品,大家认为我该披露她的资料让人以为戒吗?我所说绝无虚言,有确凿的证据!
放她一马 不过超级鄙视她 用这么一次教训看透一个人 值得
心里藏着需要勇气···披露则需要更大的勇气····
。。你居然能说出这么正经的话。。。。
这种朋友不交也罢~
小女子爱财~
写短信给她,说不还钱就报警。。。。。通常犯错的人会怕事情闹大。。。。。。所以你看她会怎样回你才决定要怎样处理她。。。。
慈悲让人忘记对别人的心防,也助长了坏人的贪婪。
好心办坏事的~
不能纵容坏人,以免更多好人被骗。
所以还是报警比较好~
这点小钱都骗…估计PR没了,说不定还要刑罚
报警让警察去处理,也算是为民除害。
支持LZ 报警~ 感觉中国人一直很中庸的,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想
有些事不能以妇人之仁去处理。
偷钱,还这种态度…对事对人…
恩,lz报警吧~
哪有受害者同情犯罪人的道理。
做人可以仁慈,但不能愚昧。明义法师的案子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她会受到良心的谴责的。。。
是啊,对于没有良知的人,讲道理已经没有用了吧!
同意楼上的,有时善良反倒被欺负,让人气愤!
哎 。。。 如果是我朋友,估计我也不忍心去报警。
农夫与蛇的故事难道没有看过吗?
如果别人干坏事你不制止或者举报,那就是对坏人的放纵!
坚决要报警,不能让这种人逍遥法外,再继续破坏中国人的名声
-1……..
事先警告这种事是电视博收视率的.她还有机会编理由拖延你和应付警察……
要报警就直接报警……
朋友嘛,就不要做了……
能因为钱伤感情的朋友根本不算朋友……..
放了她,还有更多的人被骗,你知道吗?这种朋友你要来做什么?
大胆一点,我支持你~!!
应该不是朋友了吧
放过她吧!
自己以后注意就好了,不要再这样了!
我也遇过和你类似的事情!
我老爸也说算了,都是中国人,出门在外的!
哎,至少用钱认识了一个人!
··········我这么正经的人········
应该揭发。
觉得她是看死你不敢拿她怎样 ~
要不然早已像热锅上的蚂蚁赶快把钱还你了。
楼主要是报警了,搞不好她就来个一哭二闹三上吊 ~
千万别姑息养奸
是我的话, 决不手软的报警告他。。。。你不告他, 他会再害别人。。 何况现在还在卖假的东西骗人。。。
这种人, 给他教训了也不一定能改好,。。。 何况你这么轻易的放过他。。。。 只会纵容他变本加厉。。
自私一点讲, 是我的话,我拿你当朋友, 什么都帮, 你欺骗我的信任, 还这个态度,我不会放过他的。。。不告到他吃不了外加打包我都不放手。。。 另外贴钱请律师我也要告他。。。
不过你现在告他pr 也不一定会没有, 但是估计更新的时候就很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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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这个女人,24岁,毕业于杨厝港那边的理工学院,现住宏冒桥,但房东很快就要赶她走了大家看到她要小心啊,我劝她自首,她根本连信息都不回我
这女的我好像认识·····
这个女的貌似在什么香格里拉酒店做parttime的········人品不怎么好········
LZ我同意你去报警,可是在这里公开她的照片似乎很不道德。这是我个人的意见。
就是她,大学生做工,钱不够花,其实她能连睡三四天…经常都是房东叫他起床上班…
我不太信这边的法律,她偷钱都不怕丢脸,难道还怕露脸吗?
这说明你的修养有问题,她做错事,你却以恶治恶。
回复 56# 靚剑
ok啦,三张照片说实话我还真看不出是同一个人。
无论如何,我对LZ的印象完全改观了
回复 60# 靚剑
无非也就是被大伙儿忽悠放了嫌疑人的照片,应该还不至于影响到rp的定义。
觉得不妥,可以要楼主改贴或者斑竹锁贴就是
回复 59# vivi不乖
好吧,我见识有限,就像我从来没觉得滨崎步有长得一样的时候
这叫借刀杀人,自己的手不必沾血,心狠手辣还在装无辜。
回复 63# 靚剑
真要借刀杀人的话有比这高明得多的办法。
不多说了,估计你我都明白这道理:人在做,天在看。自己问心无愧就行了。
最毒妇人心 宫心计看太多的后遗症。
她没银行户口,移民厅是不收现金的,大家怀疑的话可以叫她出来对质….
干脆你们就合伙经营,平分利润吧!
在新加坡这样的一个地方 不好说 多数人都是为了各自利益 而活的 我以前在学校的时候跟我一个比较要好的朋友 一起找了 所谓的 抢手 帮忙写文章 后来学校的老师找到我的朋友谈话说他的文章有问题 不像是出自他手的 那个白痴后来抵不住老师的威胁 把我也给举报了 后来想想真是…..总结出的结论是 以后做坏事还是自己一个人干好 ..免得别人知道了举报你…不是有句话说 群赌 单嫖的么?
决不姑息养奸
新加坡,如果她拿你的户口给高利贷,分分钟你也要坐牢的,我觉得还是要学会保护自己。披露可以,需不需要告她,要看你损失情况的大小了。
我会去报警,这种行为绝对不能迁就。单是楼主你也太不小心了,银行密码这种事怎么可以告诉外人,我觉得除了和你不分你我的亲人可以知道外,谁都不能说
其实刚开始她找我借的时侯我拒绝她了,我说不收现金你可以去银行开支票也可以的,后来,她就干脆躺着睡觉,那时天下着大雨,我替她着急,现在很多人都拿不到邀请涵了,有机会这么放弃很可惜,而当时我觉的对我只是举手之劳,能改变一个人的命运,就帮她吧,当时我把卡给了她,告诉了她密码,她记在了手机里了,后来我也没去改密码,我觉的不会有那么过份的事发生,直到有一天,我路过POSB门口,想起好久没打单了,就拿我的户口本印了一下,我当时以为我看错,$1.98结存!
什么利润?这里有商品的东西吗,我打过广告吗?
非常 同意这种说法,人在做天在看,披落她只是想让大家小心,对我并没好处,顶多也是心理上平蘅一点,我没报警,已经是放过她了,我所说的,问心无愧,如果她认为我在毁磅她,大可站出来告我,她敢吗?
我承认我书读的少,就中学水平,所以才被所谓大学生吃定,她以为读过几天大学就看不起我们靠双手吃饭的劳动人民,她只要每天躺在床上拿着电脑,窥视人家的户口用高科技就能拿到钱,神不知鬼不觉的…我的做法是恶吗?我说实话而已!没有文化的人说话直,就是没修养,对吗?如果这样,我不说了…免的被你们文化人吐口水…
我拿下照片,不是怕她,而是我真的对这边法律懂的不多,说不定犯个侵犯肖像权之类的,反咬我一口,人家是大学生,她绝对做的出来,我没文化,我认为斗不过她,让她还不行吗?我家还有年老父母,不是我一个人的事…
lz你不要就认为他在本地读书就了不起,读书是受教育,而她受教育却是这么一个结果,和你这个没有在学校里受过这种教育的人比简直是人类的垃圾,这种人迟早会被社会淘汰,而你,应该拿出你的全部勇气,去做该做的事,在这里犹豫不决,是最不明智的。
$500,用网络交易,还有听说拿去还什么电话单,这些从哪扣出来应该都查的到的,钱虽不是很多,但这是我半个月的薪水,当时我要搬家租房很缺钱,她却迟迟不肯还我,我讨了七八次,她每次都说没钱,还每次骗我还钱的日期,我去查都落空,最后一次我真的火了,才去了警局,但还是没报…
算了,我决定不报她,如果她没再害我的话,在这里说出来,一来是想让大家小心她,二来让她自己也来看看大家对她的评论,希望她真的知道她错了…她毕竟只有24岁,如果留案底,那真的毁了…
回复 88# 红尘无梦
你有这个权利
事情过去就算了
或曰:‘以德报怨,何如?’子曰:‘何以报德?以直报怨,以德报德。’”
报警!对不知悔改的人,决不能心软.就像你纵容交警一样,会造成更多的事故发生!就像你自己说的那样”我帮她留在新加坡的,以后再做犯法的事,我觉的我也有责任”.做自己该做的:报警! 至少给自己一个交待!你可以请你的朋友陪你去报警,这样会更有勇气!加油!
理工学院毕业,不是大学生
我想不会再有我那么傻的人,其他的,总有一天她会自食其果 ,其实她身边没有朋友也已经是证明了,只是当时我还同情她的孤独,原来可怜的人真的必有可恨之处…我终于懂了这话的含仪…
这个我还真不知道,我在国内只读过中学…这年代算是文盲了吧,呵呵
坚决不要放过他。这样的人你放他一次,他就回去继续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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噶简单的事情,报警啦!
回复 1# 红尘无梦
还是不要披露的好····万一遣送回国去害国人可不好···这种人留在新加坡才合适···
是非是非 谁是谁非 害人之心不可有 防人之心不可无 这就是人生成长的历程
说的有理….
都这样了还有什么朋友可做?
一个人做事的态度决定了要不要给她改过的机会
楼主报警吧,这种事情拖得越久对你越不利
回复 108# 红尘无梦
偷钱还那么牛的,还给她什么面子啊?
不能放,你放了她,会害了更多人啊~
去报警吧, 警察会处理的, 但是不一定会pr不保。 这种行为还蛮严重的, 个人认为应该给他一点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