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她们一起申请的.
如题.
可是她们原来的DP过期了.
1) 如果申请新的DP, 过来办完PR手续之后立马又得cancel,太折腾了.
2) 如果让已经是PR的朋友申请短期签证,不能确定一定能通过(因为我小孩只有3岁,和sponsor的关系怎么写呢?当然,我老婆和sponsor可以写朋友关系).另外不确定的是:30天的有效期是从approve之后马上开始计算呢?还是从入境开始算?
看起来来这种方式比较好,不过还是拿不准.
3) 旅游签证,当然我最不喜欢这种方式了.
我老婆小孩的机票是2月3号的,时间紧迫,有劳达人相助,在此谢过了.
拿着你的pr信的复印件,去新加坡大使馆申请旅游签证,非常容易。
来到之后,按照信上的要求做。
有pr信,还需要另外的签证?
哎,又是个只会发帖乱问,根本不看帖的人。
我昨天下午四点刚刚发了帖子。
回复 5# jiyun11
不好意思,当时心情比较急切,确实没看贴,匆忙就发贴了.实在抱歉.
后来看到您的贴,真的对我帮助很大.
结果今天我去ICA,就拿到家人的签证了.
十分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