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人2006年pr,今年年初结婚,打算帮老婆申请,老婆现在在国内,提交材料中有一项household Census List. 这个是否指的是户口本上本人的人口关系。似乎是户口本。但是我们结婚后,户口还没有并在一起,是不是把我老婆的户口本公证就行了,上面体现出我老婆的人口关系就行了?我的户口就不用翻译了吧。
2、申请表上指出,要证件原件和复印件,那么是不是需要我老婆过来一下,带上所有的原件,show给ICA官员看一下呢。
盼有经验人士指点。
1、和你不在一本上没关系,只要和她父母在一本上就行了。户口本不是用来证明夫妻关系的(那个是结婚证)。去公证处弄一个出生证明也可以代替户口本
2、要的
谢谢指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