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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辞职,老板威胁要写信给移民厅CANCEL我的PR

大家好,请各位朋友帮我想想办法.我去年POLY 毕业拿着PR邀请信找到了现在的这份工作,当时签了合同至少在那里工作两年,现在还差一个月就要做满一年了,但是我不想再做下去,因为老板很吝啬薪水太少,年终花红少的可怜,我想要换份工.最近和老办提出不想做了,他威胁要写信去移民厅终结我的PR.请问大家,他的这封信能让移民厅CANCEL我的PR吗?
真的很着急,请大家帮我想想办法,谢谢了!!!!!


同问!!!!
有的公司太过分了!!!我签的一年,当时说3个月转正,这都半年了,也没有要转正的意思。无限加班,没加班费。没有花红,没有假期没有MC!!我也不想干了!!


帮你顶起吧


你若已经拿到PR了,他不可能做到CANCEL你的PR
你若还在申请中,可能的再找分工作重新申请


他怎么可能取消你的PR呢,PR 是ICA 给你的,他一封信就能取消的了?你也不想想,ICA 是他家开的吗?


取消PR是不可能的。
不过看你的合同中,关于辞职的条款是怎么签的了,一般来说都是提前一个月通知,如果有霸王条款,而你又签了,就比较麻烦。


如果真是你老闆說的那樣,申請PR意義何在?


老板取消你的PR是不可能的!
问题就是在于你的合同是怎么样的!如果辞职需要给多久的时间?


完全同意。新加坡人就喜欢冒充政府,别理他


    如果是霸王条款,雇主也是不会胜诉的,大胆去劳工部投诉,本地人也有时候因为合同问题发生诉讼,但是雇主赢得例子不多见。。。尊重人权啊,新加坡做得还可以


我也觉得是,你老板吓唬你的,神经病呢。
你还是看看你的合同吧。跟你的PR没关系。


你的PR如果已经批了,辞职不会有影响。
现在你应该看看合同,有没有提前辞职,员工个人因素,要不要赔偿之类的。


    可以的,你既然签了合同就先干满把,他是有权利去投诉你欺骗他们为了绿卡,ICA会考虑取消你的绿卡,虽然不是100%,但是你愿意冒险么???


不懂的人不要胡乱说,这样只会让楼主吃亏,我有个同学之前就是这样,他比你还自由,他都没有合同,他拿到绿卡2个月后就辞职,结果旅行社老板去移民局投诉他,结果他工作也没了,绿卡也没了,现在连EP肚皮申请不到。所以我劝楼主小心点,不要听不懂的人胡说。。


编故事也没有编的这么离谱的。。。


LZ老板来了? 😉


回复 20# chen_yinling_t

    嘿嘿,差不多。或者楼主老板的马仔?


楼主别怕,他没这个权利。


  爱信不信!!!自己去试试就知道了!!!


呵呵, 真的是笑话听多了, PR如果是说取消就取消,就不是PR, 那是EP,WP.SP.


又不是没换过工作。
跳槽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怎么,拿了PR就等于卖个公司?


    不是卖给公司,有合同的履行完合同,没有合同的要做慢半年,你懂不懂规矩???只有试用期内可以随便走人。


一个月的notice period,或者赔一月的工资,除非合同上有特殊规定。
全新加坡都是这规矩,你换没换过工作?


按你这理论,拿permanent contract的人,终生都不要换工作了。。。


没有合同的?没有合同的工作还要作满半年?
工作不是一定要有合同的吗?


我强烈觉得某人就是LZ的老板,不然就是一个也经常拿cancel PR吓唬自己员工的老板。


试用期内也有notice period,也不是你说想走人就走人的。即使有合同,也必须符合MOM的规定,不是公司想怎么定合同就怎么定合同的。更何况说句不好听的,如果你是PR,即使当场离职,他也最多只能是追讨合同订立时的所规定的赔偿要求。


没有合同还要做满半年真的没听说过,如果没有合同,一切都参照Employment Act,如果工作时间少于26个星期,notice period就是一天。


建议楼主去MOM网站看一下,上面都写得很详细,http://www.mom.gov.sg/publish/mo … of_Service.html#won

无论如何,这都不涉及PR的问题


不管何种准证,辞职是一个员工最基本的权利。


不回首说的相当正确。其实说得直白一点,要离职的话,要么早点说,要么陪点钱,跟PR毫无关系。


我觉得lz说了签了至少2年的合同,那辞职应该就不只是一个月工钱那么少了。可能有违约金


LZ自己要看好当时签的合同上的规定
一般的都是提早一个月说~
也有公司写的是提早3个月说
可能是因为行业的关系


最后还是要看合同怎么写的


废话,当然工人随时有权利辞职而且双方按照工人法章。你们现在有PR的去做工哪儿个傻子签合同???简直弱智,楼主的情况是通过这家公司申请的PR,刚拿到绿卡就不想做了,想马上辞职,最好是做满三个月,因为这个case我打电话问过ICA,他们说了they have the right to do so and we will consider about it. 就是你公司有权利去投诉你因为想拿到PR而在公司工作。况且楼主还有合同,要按合同走,注意我说的,我说的都是如果没有合同的情况,你们这帮人就知道搬着出来,搬那出来,出了事儿你们水体楼主负责?全他妈跑了。我没有吓唬楼主,我说的都是我所知道的。如果楼主是拿到PR很久了,当然可以随便辞职,因为PR工作一般情况下是不签合同的。希望楼主自重。。。


全他妈一群站着说话不腰痛的人,你们没吓唬楼主!!!


    你还permanent contract,整英文就厉害啊,找工作都是temp staff 或者是permanent staff,temp的是有合同的,permanent staff是没有合同的你懂么???还终身卖给公司,你说这话你自己信么???说得越极端,越假!真他妈懒得和你们这帮什么都不懂的人说,楼主愿意怎么做就自己决定吧,杀人也是你自己的权利,但是不代表这就是正确的。我只是想说有些事儿不是你有权利做你就可以做,要不是做晚班没事儿,真懒得和你们在这讲!!!


就想你老板有权利写信去ICA,当然他有权利这么做,但是结果不一定ICA采纳。什么事儿都是在政府部门那边控制的,是新加坡是always follow the law, 什么都要black and white,但是有一些是unwritten的, 就想你符合申请PR的标准ICA就一定批给你们么???太幼稚了!!


    傻逼,有能人trace我的IP,看我在哪儿上班,是楼主的公司么???是没有语言才妄加揣测吧


搞笑。。。。
你连temporary job和Contract job都分布清楚,就敢出来喷。
另外谁告诉你permanent staff没合同的?


说明下
我签的是 Permanent contract 辞职的话 提前一个月通知就可以了,manager 是3个月

我想拿到PR 后 辞职是很正常的场景, 除非老板可以指证说办理PR 的时候有不真实的资料或者信息

不然ICA 没有什么理由 去cancel PR 的吧

PS. 以上是个人逻辑推理


我呆过的2个公司所有的permanent staff全都没有合同 只要是绿卡和公民!只要有合同都是contract的,一般是1年(中国人)2年(马来西亚人)。 有contract的就是temp的,因为contract都是有时间限制的,只要有时间限制的都是temp job.不懂就去查字典。 至于小公司,我不清楚,跟permanent staff签contract我觉得是被欺负了,不能说被骗,除非没有公民和绿卡。我喷你很简单,实践胜过一切,我从来不搬出来什么官方文件还有什么书呆子理论,就是平我所知道的经验。


别急。。。。慢慢讲。。


你懂不懂Contract的意义。。。
所谓的permanent staff,只是在跟公司的工作年限上没有限制罢了。
其余的,职位,工资,花红,leave,保险,辞职条件之类的,也照样要签合同。双方在工作中必须按照合同中的条款执行。你违反了合同照样开你,经济不好的时候裁员,裁完了Contract staff,也照样会裁permanent的。


    没有合同,你见识少,我同事上个礼拜提辞职信,今天就走,随便!!!这就是permanent staff,我说了,小公司我不清楚你们的情况。我们这边就是这样。。。至于你所说的什么花红,保险那些都是公司的待遇,不需要签合同,本公司在新加坡所有员工无论什么职位,出了contract worker以外享受的都一样!!!


   就算他知道,他也得继续干道拿到绿卡啊,因为谁都不想再绿卡申请过程中有什么变动,就是出于你所说的情况,ICA才会考虑公司针对刚刚拿到绿卡的员工要辞职而上交的投诉才会给予考虑,因为这些情况发生太多了以前,所以ICA也要保护一下本地的公司和雇主(这是一条unwritten law)不服的人可以去试试, 六个月是已经很宽松的条件了。。


请问楼上这位是在什么样的大公司工作?


如果你觉得淡马锡控股的公司是小公司,我无话可说。。。


淡马锡控股已经是非常强大了


同感,某人是在大公司供职,我等“小公司”而已,闪过~


楼主呢?楼主应该知道老板为什么会对一个PR讲这样的话吧.


探马锡控股大公司不错,你公司每个有绿卡或者公民的人都签了合同???还只有一少部分傻逼,我不懂你是在吹还是干什么,搬出来temasek holding是,我不会像你这样,我只能说我所在的公司在我这个产业是全世界的龙头,新加坡是本公司在亚太区的总部。可能你真的在temasek干融入了把,什么风险都是做儿戏了,才会让楼主大胆的去做!!!!挺佩服你的!!!我们那边有句话专门形容你这种人的叫做—- 有大不说小!!!


再说了,temasek holdings的性质根本不一样,这是政府控制的,在中国就叫国营企业,你学过政治么???国营和民营能一样么???和国际公司能一样么》??


    temasek holdings是大公司,但是我告诉你他就有不到500的国际员工(非公民),如果楼上那位真的是这1/500的精英,那么这狮城网真是蓬荜生辉,你这样的估计中国的国营能进去,新加坡的.我觉得。。。。。。。


老公快出来看上帝…


这位仁兄,敢问您在什么行业工作呢?做的是HR的工作吗?


cancel pr 没可能


    应该算生产制造吧,我做的不是HR,签不签合同也跟HR没关系,你别搞错了。。他们只是负责管理者方面,管理不等于政策是他们说的算,你懂么!!!


是啊,大家什么都不懂。只有你懂,好了吧…


  你比我懂,你都懂我懂,你还不必我懂。。。。cheebye


这位大哥我真的不得不纠正你一下,只要是跟人事有关系的问题,比如招聘,解聘,合同订立,就我所知,只要有HR部门的公司,这些问题都是归HR管,确实,总体政策是大老板说了算,但是具体执行和管理的必定是HR,如果说生产部门来管人事部门的事情,那我只能说,这个公司的管理是相当混乱了。


炒人的时候,一般的department head只会说这个人我不要了,具体操作起来,还是HR的问题。
那位大哥是一绝对的战士。。。


楼上正解,一般的操作都是这么走的。


Permenent Staff, 在我公司也是签合同的,里面规定了notice period,薪水,OT有没有有的pay,假期,补助等等。

so far,在我公司没听过不签合同的。


有不签合同的正规公司么????!!!!


据战斗机说有,而且是正规大公司。;)


    你也知道啊??HR的 polycy是有专属的VP来制定的,需要board来决断,HR当然只是管理了,我的意思就是上边说A种员工不需要签合同,那么HR就会follow the law, 像你那么说什么事儿都是HR说了算,那公司的管理才叫混乱呢,别说HR director,就是Executive director都没有这个权利。再说你们看帖子不看清么??就这样也能做工,我之前的帖子说得很清楚,不会100% 取消,移民局会考虑,我说公司取消PR了么??我只是说公司有权利给ICA写信,华语你们都看不清楚,还发帖子呢!如果你们说的合同是开始Employment letter的话。那个不算,那个里面是有薪水和一切条件。但那个没用了。我的公司每个人有一个job level和job garde,你要follow 你的grade享受公司的benifits懂么??不是张三享受这个,李四享受那个。然后后来个王五又享受别的,这种针对性的东西我不知道是什么公司定的。那么我公司新加坡8K多员工一个人一个合同??


我是说有绿卡和公民的员工不需要签合同, 那些WP,EP,SP的当然要签了。。这是常识!


绿卡和公民。。。。
什么卡是绿的?


我想这位大哥误会了三点,第一,一个公司谁制定HR Policy,完全是看HR是在谁的管辖之下,贵公司是VP定,不代表其他公司也一定是VP定,不同的公司有不同的架构,不能一概而论。其次,Letter of Appointment也是一种Contract, 不是纸上抬头写CONTRACT才叫合同。无论是perm还是contract还是temp staff,通常来说都会有一封Letter of Appointment,其效力等同于合同,这并不代表没有合同。第三,确实有公司是不需要合同的,如果雇佣双方没有任何合同,一切条款参照Employment Act。


大家别争了,
说来说去都是为了楼主好~~
建议楼主别辞职~
天天迟到,早退,不去~·旷工`~
让老板炒了你·
万事大吉~~
何必那么复杂嘛~~`


貌似合约上没有写 老板炒你也要赔钱的吧 ~~~`


公司老板可以发信把公民的公民资格取消么?  不可能。。。。。
对PR同理。。。。。拿了PR就是不工作, ICA也不会中途取消, 只不过在renew会有问题


你老板好歪专门为他立个法


    几天不上,还在讨论啊。。你说的那个什么letter of appointment,不知道和我签的offer letter是不是一样。 我的那个不算, 所有的东西出了WP,EP,sub-contractor,公司对所有员工和职位都是一样的。


    不是他发信取消PR资格,只是他有权利写信给ICA抱怨。 取消不取消的权利在ICA手中,你们发表评论的时候看清楚人家说什么!!!


战斗机


    对你我只能说 cheebye, 跟你的姓还挺配!!!


回复 84# lightpoint

    取消公民资格和取消PR资格根本就是不同理。公民资格取消了,中国也不要你呀!因为你已经放弃中国的公民权了;PR资格取消了,你就可以回去中国了,因为你始终还是一个中国人呀!


建议楼主,看看你的合同上是否与你的工作时间或是某些待遇不符,例如:强迫你做超时工,不给薪水、应该给13个月的薪水也没有等等。如有, 你可以去劳工部告你的老板,来个先发制人,让他的公司进入劳工部的黑名单。到时,嘿嘿…….. 你再辞职,他就没话讲了。


取消PR是不可能的。


lz凡事多动下脑子哈
…很明显他的话就是恐吓嘛….


LZ给吓跑了~


回复 18# Julius_Chu

    这位说的是绿卡,应该是EP 之类的吧,
PR的意义就在于你可以随意换工作而不受约束,当然合同条款还是要遵守的,比如说一个月或者两个月notice period ,


回复 79# Julius_Chu

    我是Sp的 俺就没合同,奇怪了。。。改天问问老板签个。。。。


这个老板还真牛,能这么有本事磨掉你的PR,他真能这样,就可以磨掉他的公民。


上个星期在OFFICE和老板翻脸拍桌子,老板一气之下当下就辞退我了,但是拒绝支付我最后一个月的薪水,还要求我返还去年的花红,威胁要Terminate PR. 老板这样子辞退我,我能要求拿回最后一个月的薪水吗?


事情没有那么复杂。大家以正常心态去分析这件事情。首先,想问问楼主,你在你的公司缺你不可吗?如果是,你提出辞职,你的老板一定会想尽办法把你留住,而不是气急败坏和你对着干。其次如果你在公司就一般般,有你没你地球照样转,那再分析,老板留你何用,再找一个,薪水和你一样高,弄两年合同,很难吗?再说,你离开两月,公司即使没有新人进来,公司还是照样运转,还省下两月工钱呢。再者,你真的碰见一个神经病的老板,非要威胁你留下,即使威胁成功你留下,你还能好好工作,这个道理,当老板的再神经病难道会不懂。最后,想问问你,在公司会不会得罪这位神经病,闹的他非要给ICA写信,他真的想坑你,一句话说的好,会咬人的狗不叫,他还会说出来让你做好思想准备。总归到底,就是吓唬吓唬你,叫的越响亮你越不用怕。我身边就有两个人,同样是这种合同,很苛刻,最后都跳了,都是在合同期间跳的。而且时间过了一年了。人往往会情绪激动,你签合同的时候会想:两年,一转眼就熬过去了,激动了一次,工作一年多又觉得有些后悔,你们老板听说你要辞职:会骂你,小兔崽子,养大了你就要走人,也是激动。所以事情合情合理,容易激动的人其实比较简单,怕就怕不做声的狗,楼主放心了,好好更你们老板谈谈,人心都是肉长的,没那么难。。


看合同。老板又不是土皇帝….
合同里有一个月的notice period的就要给的。


如果老板不能指出你工作上的严重错误,而仅仅是基于你俩吵架而辞退你,他必须支付你当月工资+一个月的notice period工资,花红不需要返还。
如果他不给,就mom解决吧


我来说几句吧,不管有没有CONTRACT,公司都可以裁你,赔你钱就是了。至于说公司写信取消你的PR,他有权利这么做,但是政府采纳的可能太低太低,除非你自己有问题。合同纠纷不属于犯罪。


回复 76# esarwang
有啊,我们公司就是,上市公司,我跟公司是没有合同的,的确是P STAFF,要走,提前一个月就行了。拿准正,的确都有合同。他可以随便炒掉你,不用赔钱,如果公司要炒我们,至少要赔3个月的新水。


搬个凳子做前边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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