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3-20)
早报导读
一名男子涉嫌在地铁车厢内接连非礼两名少女,昨天被控上法庭。
被告林国强,38岁,身材瘦削,蓄短发。
他面对两项控状,指他于本月17日下午4时30分,在地铁列车从政府大厦地铁站开往多美歌地铁站途中,在车厢内先后非礼两名少女,包括用左手肘磨擦12岁少女的胸部,以及用大腿磨擦另一名14岁少女的大腿。
被告一旦罪成,可判坐牢最长两年或罚款,或打鞭,或任何刑罚兼施。
据知,被告在大士的一家造船厂工作。
被告获准以2万元保释在外,案展本月25日过堂。(人名译音)
活该。。。。应该罚重点。。。。。。。
这哥们太遂了 。。要非礼也要能占点便宜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