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HDB选房,才知道当初LG怕麻烦,怕HDB要出示我的收入证明(我工作不在SG),说我是无业,而把我列为居住者,就是说现在选的房没有我的产权。现在随时都可以加我名字,但要再申请HLE,他又怕麻烦。宁愿到时到律师楼花几百块在收楼后再加。LG是LG,但天下没有完全信得过的人。为这事吵架了,说我不信任他。
我想问,以夫妻名义申请新HDB的,如果我一直是居住者,万一离婚了,房子会怎么分配?
首付,老公的。
CPF,扣老公的。
贷款,老公还的。
屋主名字,老公的。
你自己想吧。
不管你的老公值不值得信任,(我们外人不挑拨夫妻感情),你都要【保障自己的利益】。
不管你有没有出钱,你都要把你的名字列在【屋主】一栏,也就是产权者。
如果你有出钱,比如首付是用的夫妻联名户口,现金你也有出一部分,你更没有理由做【无名英雄】了。
这个帖子,看一下:http://bbs.sgchinese.net/thread-1265365-1-1.html
你问问你老公为什么不能把你加入到产权者?
其实问题不算很大。房子即使没有你的名,也有一半是你的。因为:
1)如果你老公要卖房子,一定要有你的签名(即使你不是屋主,只要你是合法配偶);
2)如果万一离婚,新加坡保护女性的权益,房产至少可以拿到一半(即使你从未为房子交付任何款项,但是只要你为家庭做出了贡献)。
理解楼主的心情,没有加名字心里是有点不舒服的,同你老公沟通一下,把名字加上吧。
怕麻烦不是借口
加产权和工作有啥关系?只有贷款才会看看,如果你老公收入够的话,直接加你没啥问题的吧
加名字不用重新申请HLE吧?如果贷款额不变的话
没什么大问题,离婚时,卖房收益是法庭分配的…
买房时,为什么不说和他一起供房呢? 一时没收入不是一世没收入… 这种观念也是要不得的…
你们女人啊,为这事儿还要折腾男人。
现在你应该信任,至于以后,谁也不可以给谁打保票。到那个时候,您再折腾不好吗?如果是到了那一步,即使你不是居住者,你还不是一样有权益,反正是要打官司的嘛
老爷们们,如果你对老婆不放心,可千万别入籍。否则,分你一半家产,呵呵。
1.现在是以你老公一个人名义买的?可以购买?
2.贷款需要收入证明,你可以提供?需要办理什么手续?是否真的麻烦?
:)选房时,HDB的工作人员是说因为申请时把我列为居住者,如果现在要改为产权者是要重新做HLE,即使我的房价低于原来做的HLE。
原来的HLE搞了好久,因为LG的公司是国内的分公司,HR超慢,而且HDB分了4次要我们补交资料,所以LG觉得很麻烦。本身是两三周的拖成2个月。
他不是不愿意加,而是一开始不知道居住者不占产权。
现在他想通了,迟早是要加的,早办好的。
入了新加坡籍,离婚分一半。如果是PR,难道就不能分到一半?
楼主不是没收入。而是国外的收入。
怕麻烦只是借口。
PR不用在新加坡离婚,不按新加坡法律。按中国法律,没有分一半财产的说法,对女方的保障小多了,哪让中国男女平等呢。
再回到房子,房子即使有你的名字,但从来没有贡献,从法律上来讲,收益归贡献给房子的人。
新加坡法律保护女方(不像中国,男女平等的),法院会在总体财产的基础上保障妇女儿童的权益。当然,分一半也是含糊的不准确的说法,没有这回事。只是保障赡养费而已。
不过,给赡养费人家也是有根据的,即平常有给你家用。人家分分钱都是分得很清楚的,哪像中国男的:钱都给老婆了、结果老婆还想着以后如果离婚了要这样那样。。。。有点被卖了还替人数钱的味道,哈哈。
以前那个叫什么的北京女的,嫁给新加坡富人之后又离婚,不过就为了多要一点赡养费而已,要分人家家产是不可能的。就那样,还要提供证据对方如何给自己赡养费的,结果她自己提供假的信用卡消费单据,被判坐牢还是罚款了。把中国人的名声搞坏从她开始,始称小龙女
在国内离婚,微利房一般都是留给老婆的。
在移民版看到有不少中国人说在新加坡注册结婚的,没有回中国去注册结婚。那么离婚的时候,是按照新加坡的法律还是中国的?
好奇而已。
回复 18# 老鼠爱小米
估计哪边都可以。国内比较简单。
但如果是新国籍的,则必须在这边
都可以,不过没有越境执法权…. 也就是如果涉及到另一国产业,即使做了判决,执行的时候未必能完全执行… 特别是中国判决很容易和HDB离婚分配制度冲突… 就需要在新重新分配….
看来现在自我保护的意识越来越强了
如果本地结婚注册了,需要回国公证吗?国内会承认合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