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请问下如果我现在把我和老婆(均为PR)名下的公寓转让给我们父母(均在新加坡无身份),然后等我拿到公民后再去申请新组屋,会有哪些费用产生和可能的麻烦后果?
应该是不可以。试想如果买一个公寓,只付了首付就把整个公寓转让给外国人,而且外国人还无法负担贷款,ZF是无法同意的。
全款付清就可以赠与
如果你的公寓付清了,可行
费用:律师费+印花税
你父母做为外国人身份买公寓是可以的。贷款方面,如果父母没有或没有好的收入,可以用孩子的身份向银行贷款,此法到目前为止也是可行的。费用方面要支付律师费和印花税,相当于买卖,只是少了中介费。
据我所知,印花税是按照房屋的转让价格支付的,如果以一元的名义价格转让给父母,那么只要支付律师费就可以了,不知道这种想法是否可行?
这本来就是个灰色的地带。
大家多多讨论、热烈讨论吧——相信很快就会有新的,有针对性的方案出台了……:funk:
印花税=房屋价钱*0.3-5400
强力关注下..早知道就不该把自己名字放进去了
视作转售,只不过买家是你的父母。
所有的程序和转售一模一样。
问题是:
1)最重要的是银行贷款 批不批给你的父母,或者重新批给你。
2)你将来买组屋,HDB查到你的贷款记录,审查你的负债能力,你的贷款额会受到限制。
3)房价下跌后,市价低于贷款额时,银行会逼仓,要求补差额。贷款照还。
补仓和高利率的房贷,会让很多人弃守。那是割肉之痛!
除非有能力长期在水里持守,至房市高峰才能浮出水面解套。
4)正常年份的房贷利率在4%,HDB的2.6%,你计算一下每月还贷总额,是否超过总收入的35%。
银行是大债主,而且嫌贫爱富,为了确保银行利益,它会帮你算的。
[quote]据我所知,印花税是按照房屋的转让价格支付的,如果以一元的名义价格转让给父母,那么只要支付律师费就可以 …
这是不可能的,银行当然不会让你这样做。试想一下,如果大家都这样,银行向谁追贷款?我问过律师,他说除非全额付清就可以转赠,换名就算买卖,就要付律师费和印花税
那是不是可以趁高价把组屋卖了(组屋已经付完,可卖40万),再加一些现金,把贷款付清,以中国父母名义买公寓,然后我自己再申请津贴买组屋.
五年后,在从父母手里把公寓买回.
不行, 除非转手买个其他P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