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的一次交通事故,在2010年4月签妥赔偿协议,律师告知3个月之内可以拿到赔偿金。 结果3个月时间到了,律师又告知,再签一次确认,2到3个星期就可以拿到赔偿金。 结果—结果2.3个星期又到了,律师重复了上述的话“再有2.3个星期就—-”
4月份我的签证到期了,无奈妥协、让步签了同意书。现在回新加坡用旅游签证,我要浪费几次机票钱 啊。 真是求助无门,欲哭无泪。新加坡的律师真霸道!
是不是我太笨了,还是在人屋檐下就的低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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