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大家参考2010年9月3号的联合早报 ,从昨天开始,PR以后买租屋必须在6个月卖掉国内自己名下的房产,这样一来,现在谁还申请PR。
这种要求包括在乡下的祖传房产,新加坡将会严查。虽然不能100%,但会杀一敬百。
这个规定真是神经
觉得实行有难度!
又没实施,我觉得是不可能的
别说是你,我们新加坡人都一样的。买ZF组屋的话,私人房产要卖掉。
完全是为了杜绝投机买卖,与利用空余的房子出租来牟利。
怎么可能,国内的房子和新加坡的又没有关系。绝对不可能。
新加坡人或结婚的PR如果在新加坡内买了政 府组屋后,6个月内的确是要卖掉私人房子,这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如果新加坡人或PR就不允许在外国买房子了吗?你觉得有可能吗?
打比方,我是新加坡人或结婚了的PR,我在新加坡买了政 府组屋,虽然我的工资不高,但是在中国或马来西亚或别的任何国家的乡下地方还是足够我买一套小公寓,而且这套公寓的价钱一定比在新加坡买的组屋的价钱便宜,难道新加坡政 府不允许我去买房子吗?难道新加坡政 府可以向每个国家的有关单位去查出是否有新加坡人或PR买了当地的房子?难道新加坡政 府真的不允许自己国家的人在外国投资?
如果是这样,我相信很多马来西亚和中国的PR都在自己国家有房子或者在外国有房子,而他们外国的房子的价钱都比新加坡政 府组屋的价钱低,如果新加坡政 府强迫PR卖掉房子的话,很多PR都会离开新加坡,新加坡PR基本上占人口的一半,都离开了可不是开玩笑。
所以基本上觉得这样的法律是行不通的。
这个是ZF表态的措施,肯定不会所有人都查,但是会杀鸡儆猴,跟查奖学金毁约一样,经常拉一两个出来祭旗
如果你已经有HDB了, 那么不用担心,措施是从2010年8月31日开始,对于已在中国有房产,8月31以后想买HDB resale flats,就要三思了。
LZ是看错了
这个条例我也感觉很难实施,因为毕竞就算你可以查PR户口所在地,有没有私产,但是中国那么大,在其它的城市投资买房的人大有人在,我也不相信ZF会跟每个国家的房产局搞清这些关系,一个个查就很难了,也可能是如上面朋友所说的,杀一敬百了,呵
新ZF只出了个政策,关于具体的细节问题没有进一步的说明~~~~
不管怎么样,应该新加坡尝试降低房价的决心是非常坚决的,虽然实行起来难,但是我支持ZF的行为。
这个政策就是要那些已经有任何私人房产的有钱人,不得再竞争含有ZF津贴的组屋。很有钱的可以继续买私人房产,没那么有钱的就租房子。PR要买组屋就要有放弃家乡产业,破釜沉舟留在这里的打算。
其实问题不大啊,可以把家乡的房子过名给父母或者信得过的亲属就解决了。
对呀!这个政策只是用来打击那些用房子来投机的人,跟PR没什么关系……比如我这种无产阶级
那就先买组屋呗,然后再回国置业。
其实你在国内有私宅和你把私宅换成钱或者过给父母,有什么区别???
回复 8# wuzaozao
不明白这样的政策怎么样可以让新加坡的房价降低,如果更多人不可以买政 府组屋的话,就会有更多人去买私人房,那样私人房的价钱会更高,同时租房子的人越来越多,也会让租金越来越高
如果新政策实施有效,必定会推动租房价格,大多数年轻pr无力购买私人公寓作为一辈子定居的条件。
根据新加坡统计局昨天(31 AUG 2010)公布的“2010年人口普查”的初步数据报告,新加坡公民有323万人、永久居民54万人,其余约131万是非居民。
就是说“新加坡PR基本上占人口的一半,”的说法是错的。
根据新加坡统计局昨天(31 AUG 2010)公布的“2010年人口普查”的初步数据报告,新加坡公民有323万人、永久居民54万人,其余约131万是非居民。
就是说七楼说的“新加坡PR基本上占人口的一半,”是错的。
其实ZF主要是针对那些投机利用组屋赚钱,而且这样,我个人认为,就是要PR卖掉自己国家的房子,这样就可以在新加坡买组屋,付首付,也可以长久在新居住,不会三心两意的想在新几年回国几年工作的选择了,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