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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老人上书全国人大:兑现言论出版自由(转贴)

负责制。

二、尊重记者,树立记者“无冕之王”的社会地位。记者报道群体**件,揭发官×员贪污腐败,是为民请命的神圣事业,应受到保护和支持。立即制止某些地方ZF和GA机关随意抓捕记者的违宪行为。
公开信还要求,追究谢朝平案的幕后操纵者,渭南市委书记梁凤民必须下台,以申党纪,以儆效尤。

三、取消限制媒体跨省进行舆论监察的禁令,保障中国记者在全中国领土上采访报道的权利。

四、互联网是社会信息和公民意见的重要交流平台,除确实涉及国家机×密的信息和侵犯公民**的言论之外,网络管理部门不能随意删除网帖和跟帖,取消网×特,取消“五毛党”,取消对“翻×墙”的技术限制。
五、党×史无禁×区,中国公民有权知道执×政×党的罪错。

六、允许《南方周末》和《炎黄春秋》改制为民营报刊作为探路试点。报刊民营化是政治改革的方向。

七、允许已经回归中国的香港、澳门的书籍报刊在大陆公开发行。

八、转变各级宣传部门职能,由制定多少个“不准”。公开信认为“宣传部门在党内、在社会上名声很臭,要做几件好事恢复名誉”。

他们建议,“在适当的时机,可以考虑宣传部更名,以符合世界潮流”。

作者说,“这些事情,如果追究责任,绝对查不到具体人,这是一只看不见的黑手。他们自知理亏违宪,通常以电话通知某人的作品不能发表、某事不能见诸媒体。打电话的官×员不留姓名,叮嘱执行者为其保密,但必须执行他的电话指示。”

公开信直指,“这只看不见的黑手就是中×宣×部。”


他们认为,把宪法第35条言论出版自×由变成可望而不可及的墙上画饼,是经过《出版管理条例》等具体执行细则来完成的。这些执行细则,槪而言之就是深文周纳的审批制。有数不清的清规戒律限制言论出版自×由。

因此,公开信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应“取消审批制,改行追惩制”。
他们建议全国人大立即着手制定《新闻出版法》,废除《出版管理条例》和地方当局管制新闻出版的那些条条框框。落实宪法第35条给予公民言论出版自×由。

新的《新闻出版法》的立法基础必须是实行追惩制,而不能再以“加强党的领导”的名义强化审批制。出版物不必向党政机关报批,总编辑通过了就开印,出版发行完全自由。出版后如有不良后果和纠纷,ZF再介入,根据法律判断是非对错。


党内还是有明白人和有良心的人,可惜了马前卒的喷子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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