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分开申请pr4个月,收到ica的信:妻子愿不愿意申请dependant,愿意的话交表,不愿意解释原因
请教万能的论坛,这是什么情况,夫妻条件几乎一致难道主张妻随夫?DPR和SPR 区别大吗?
谢谢大家!
随了吧,几乎没什么区别了,拿到再说。
跟豆妈意见一样,拿到为先,独立PR跟附属PR并无太大区别
不是很理解已婚夫妻为什么还要分开申请…
ICA是鼓励一起申请。因此,你们当时就没必要分开。
如果还想坚持,那就分开呗。DPR其实没多大差别
没多大区别,只要主申请在这里稳定就可以。另外先拿到再说,管他dpr还是pr,是pr就行了!
多谢豆妈和各位大牛!主要是女方心理不平衡如果非要女依附于男,不过无所谓啦,多谢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