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表现很好,年初老板还书面加薪(内有说明是工作表现不错),但最近听说公司要被另一家公司合并,如果是公司主动辞退员工的话,是否需赔偿损失呢?听传言说,新加坡法律有规定:工作每满一年,因公司原因被辞退,需赔偿一个月的工资,不知是否真否?MOM是否真有此规定呢?
不同公司有不同规定,会赔偿的.
MOM没有规定这个吧,应该是公司都有不同的规定。但是一般公司裁员,都有赔偿的。最少是Notice Period的赔偿,年限的各有不同。最后是和公司HR问清楚。
如果MOM没有这规定,希望就渺茫了。唉
MOM并未强制规定,因此大部分公司不会这么做。一般上,都是让员工作一个月再走。
哎,听各位说来,看来赔偿是没有戏了,
越大的公司,赔偿标准越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