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愛人拿的是EP,他幫我準備了家屬准證的材料,我們一起去MOM 交材料 (Clark Quay MRT附近)
但是最後我拿到的是長達3年的 VP ,並非是 DP
我想請問,我這張 Visit Pass ( Multiple Journey Visa Issued ) 到底算不算是家屬准證呢?
我這種證可以工作嗎? 如果雇主問我,我該回答我是什麼准證的呢?
当时给你证的时候怎么不问MOM呢
當時以為這個就是家屬准證 :L
來這快2年,昨兒個才發現我是 Visit Pass :fu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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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那卡(浅绿色的)后面也写的是multiple journey visa issued,而且我的还只是一年的,难道这个不是ltsvp?我也搞不懂的了~
DP可以工作,VP好像不可以,必须要申请工作签证,我有一个朋友,她老公是新加坡人,她说她只能申请到VP,拿不到DP,不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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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dp是可以工作的,但是好像都有工作时间的限制,哈哈~vp就不可以的!哎~
拿到LTSVP也是可以工作的
只是找到工作后
需要把手上的LTSVP转换成WP SP EP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