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大家
当时你跟公司签合约没谈好价钱吗? 一切按合约来呀。
我们是先申请EP,后谈工资的,合约还没签。
你有两个选择,要么接受工资,要么辞职
不过我觉得你是在扯淡
没有准备给你的工资额,不可能申请ep,你知道是多少吗?
回:不回首,因为是我是国内的公司外派到新工作,公司先在那边已经申请好了EP,4月份我的就下来了,结果现在让我走,只给Q1的工资,所以我不知道就该不该去。如果在那边交完房租,吃完饭,剩下的钱,和我在国内就差不多了,在国内住的毕竟是自己的房子,不用交房租的
1。现在就翻脸,再找更好待遇的公司。
2。以后和约满时翻脸,拿证据向mom投诉,让公司赔偿你的差额,以后也不在公司待了。
请问,按新加坡法律,合约未满时离职,雇员是不是得承担责任?在国内的话,员工是不承担责任的。
提前一月通知才可以走人
这不是扯么?
如果不放人呢?
腿长你身上,谁拦得了你?合同里一般是提到有一个月提前通知的。能不能争取想个办法先不来新加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