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PR,要为子女以及配偶申请PR中,
(1)在准备材料的目录上(ICA website上)提到要提供 (m) Deed Poll or Change of Name Certificate of applicant and sponsor. 请问这个是什么?要怎么准备?谢谢。
(2)还有在准备的材料目录上有 (d)Applicant’s Birth Certificate and household Census List. 请问这个household Census List 要提供吗?是什么东西?谢谢
户口本也要提供吗?需要在哪里作翻译吗?户口本是中文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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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个是改名字的宣誓书,去律师事务所做。如果你们不需要改名字就别提供了。
可以是单独的户口页吗?新加坡高等法院可以做这个户口页的翻译吗?谢谢,朋友也正想办理。